增值税电子专票
增值税电子专票是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
自2021年1月21日起,在北京、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大连、厦门和青岛等25个地区的新办纳税人中实行专票电子化,受票方范围为全国。电子专票由各省税务局监制,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发票专用章,属于增值税专用发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以下简称“纸质专票”)相同。
发展历史
2015年07月20日,国家税务总局决定,自2015年8月1日起,在北京、上海、浙江和深圳开展增值税电子发票试运行工作 ,试点地区纳税人已实现使用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
2017年,国税总局在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2597号(财税金融类266号)提案答复的函文中提到在成功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基础上,再与相关部门共同研究推行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 。
2020年12月21日起,在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广东、重庆、四川、宁波和深圳等11个地区的新办纳税人中实行专票电子化 [1]
自2021年1月21日起,在北京、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大连、厦门和青岛等25个地区的新办纳税人中实行专票电子化,受票方范围为全国。
自2021年1月21日起,西藏自治区将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受票方范围为全国。需要说明的是,电子专票用电子签名代替纸质发票的专用章,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纸质专票相同。
具备哪些优点
电子专票属于增值税专用发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以下简称“纸质专票”)相同。与纸质专票相比,电子专票具有以下几方面优点: [3]
一、发票样式更简洁 电子专票进一步简化发票票面样式,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原发票专用章,将“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栏次名称简化为“项目名称”,取消了原“销售方:(章)”栏次,使电子专票的开具更加简便。
二、领用方式更快捷 纳税人可以选择办税服务厅、电子税务局等渠道领用电子专票。通过网上申领方式领用电子专票,纳税人可以实现“即领即用”。
三、远程交付更便利 纳税人可以通过电子邮箱、二维码等方式交付电子专票,与纸质专票现场交付、邮寄交付等方式相比,发票交付的速度更快,也更有利于企业通过控平台软件SEAM Tax整合业务系统与增值税税控开票系统,。
四、财务管理更高效 电子专票属于电子会计凭证,纳税人可以便捷获取数字化的票面明细信息,并据此提升财务管理水平。同时,纳税人可以通过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下载增值税电子发票版式文件阅读器,查阅电子专票并验证电子签名有效性,降低接收假发票的风险。
五、存储保管更经济 电子专票采用信息化存储方式,与纸质专票相比,无需专门场所存放,也可以大幅降低后续人工管理的成本。此外,纳税人还可以从税务部门提供的免费渠道重新下载电子专票,防范发票丢失和损毁风险。
六、社会效益更显著 电子专票交付快捷,有利于交易双方加快结算速度,缩短回款周期,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同时,电子专票的推出,还有利于推动企业财务核算电子化的进一步普及,进而对整个经济社会的数字化建设产生积极影响。 [3]
接企业业务系统
为方便数据接口对接,企业业务系统可通过Seam printer与税控开票服务器对接的纳税人,可以依据电子专票的数据接口规范完成企业相关业务系统的升级改造。
最新修订时间:2024-08-17 02:54
目录
概述
发展历史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