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发新股是指
上市公司找个理由新发行一定数量的股份,也就是大家所说的上市公司“圈钱”,对持有该公司股票的人一般都以十比三或二进行优先配售,(如果你不参加配售,你的损失更大.)其余网上发售。增发新股的股价一般是停牌前二十个交易日
算术平均数的90%,增发新股对股价肯定有变动。
在本周证监会推出的《
再融资管理办法》中,关于非公开发行,除了规定发行对象不得超过10人,发行价不得低于市价的90%,发行股份12个月内(大股东认购的为36个月)不得转让,以及募资用途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上市公司及其高管不得有违规行为等外,没有其他条件。这就是说,非公开发行并无盈利要求,即使是亏损企业只要有人购买也可私募。
沪深股市已有G华新、G重汽、G太钢、G建投、G泛海、G京东方、G天威、G阳光等公司提出了
非公开发行计划,非公开发行的最大好处是,
大股东以及有实力的、
风险承受能力较强的大投资人可以以接近市价、乃至超过市价的价格,为上市公司输送资金,尽量减少小股民的投资风险。由于参与定向的最多10名投资人都有明确的锁定期,一般来说,敢于提出非
公开增发计划、并且已经被大投资人所接受的上市公司,通常会有较好的成长性。
为完善对上市公司增发新股行为的约束机制,现对上市公司增发新股的有关条件作出补充规定。上市公司申请增发新股,除应当符合《
上市公司新股发行管理办法》的规定外,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近三个会计年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10%,近一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扣除前的净利润相比,以低者作为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依据。
四、前次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完工进度不低于70%。 五、增发新股的股份数量超过公司股份总数20%的,其增发提案还须获得出席
股东大会的
流通股(
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股份总数以董事会增发提案的决议公告日的股份总数为计算依据。
六、上市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近12个月内不存在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上市公司的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以下简称
实际控制人)及
关联人占用的情况。
七、上市公司及其董事在近12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公开批评或者
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八、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报表不存在会计政策不稳健(如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比例过低等)、或有负债数额过大、潜在
不良资产比例过高等情形。
十、符合《
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1〕105号)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的上市公司,重组完成后首次申请增发新股的,其近三个会计年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6%,且近一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6%,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按照本通知第一条的有关规定计算;其增发新股
募集资金量可不受本通知第二条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