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指股份制公司的股票具有在
二级市场流通的资格,该公司也同时享有上市公司的相应权利和义务。但一般经营较好的公司是不会随意放弃这一资格的,只有经营亏损,面临
退市风险的公司,才有意退出市场。其他想上市而无法获批的公司,此时可通过
股权收购等手段成为已上市公司的
大股东。这就是所谓的“
借壳上市”。
例如A公司想上市
募集资金,但根据
证监会的规定,达不到上市的条件(比如说要求资产达到一定数量,连继三年盈利等条件)。
于是A就通过收购,
资产置换等方式取得已上市的B公司的控股权,这样A公司就可以由B
增发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