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是指企业处置固定资产所取得的收入扣除处置费用及固定资产
账面价值后的余额,转入
营业外收入的金额。
1.填报说明:填报纳税人因处置固定资产而取得的净收益。不包括纳税人在
主营业务收入中核算的、正常销售固定资产类商品。国有企业在
产权转让过程中,处置固定资产形成的
国有产权转让净收益,凡按国家有关规定上缴财政的,不填报在此行。
3.有关税收政策: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评估增值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7]77号)规定:国有产权转让净收益凡按国家有关规定全额上缴财政的,不计入
应纳税所得额。
4、会计核算:企业在生产经营期间,
固定资产清理所取得的收益,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