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业登记
法律术语
办理
停业登记
的个体工商户,应当在恢复生产经营之前向
税务登记
机关申报办理复业登记。
法律依据
《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第二十六条
提供主表份数
无
提供资料
《停业复业(提前复业)报告书》
时限要求
纳税人
按核准的停业期限准期复业的,应当在停业到期前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复业登记;提前复业的,应当在恢复生产经营之前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复业登记。
承诺时限
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结。
标准要求
1.核准
(1)按照《停业复业(提前复业)报告书》将收存的
税务登记证
正副本、发票领购簿、未使用完的发票全部返还纳税人并启用;
(2)准期复业的,以核准停业期满次日作为复业日期;提前复业的,以提前复业的日期作为复业日期;对停业期满未申请延期复业的纳税人,按准期复业处理,在系统中正确录入复业信息。
2.资料归档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4-05-27 0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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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主表份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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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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