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查决定书
写作术语
复查决定书是人民检察院对于申诉案件作出复查决定时使用的文书。
由五部分组成:一、首部。写明标题、字号、送达申诉人姓名;二、案件来源;三、申诉有无道理和法律依据。四、决定和结果;五、尾部。
注明
年月日,加盖院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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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1-11-09 2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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