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州军将二人授侍御史制》是唐代白居易作的一篇散文。
作品原文
夏州军将二人授侍御史制
敕:某官某等,早称武艺,久隶军麾,禀命元戎,服勤王事,或千里移镇,从为纪纲,或十乘启行,倚为肘腋,绵历年月,积成勤劳。不加宠荣,何劝忠效?并命宪职,宜敬承之。并可兼侍御史,馀如故。
作者简介
白居易(772—846年),字乐天,晚号“香山居士”。祖籍太原,后迁居为下邦(今陕西渭南)人,生于郑州新郑(今属河南),贞元十六年(800年)进士及第,十八年中书判拔萃科,授秘书省校书郎。元和元年(806年)中才识兼茂明于体用科。补盏屋(今陕西周至)县尉。不久人为翰林学士,改左拾遗、左赞善大夫。元和十年(815年)因上书言事。被贬为江州司马。后历任忠州、杭州、苏州刺史。因晚年官太子少傅,故世称“白傅”、“白太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