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00年以前,夏延人居住在明尼苏达中部,从事耕作、狩猎、采集野生稻谷、制陶等。後来占据北达科他夏延河畔一处村庄,居住土房;大约在此时期,他们得到马匹,便更多地以猎捕水牛为食。夏延人的村庄被奥吉布瓦人(Ojibwa, 亦称奇珀瓦人〔Chippewa〕)破坏以後,又迁往密苏里河沿岸居住,与曼丹印第安人(Mandan Indian)及阿里卡拉印第安人(Arikara Indian)为邻。18世纪末,马匹与枪枝普遍流行於东北平原地带,达科他人的入侵再加上天花传染,使夏延人的村庄几乎荡然无存。夏延人再度西迁,到达布拉克山(Black Hills)地区,发展了具有独特风格的圆锥帐篷游牧平原文化,放弃了农业及制陶。19世纪早期,夏延人又迁移到普拉特河河源一带。1832年,夏延部落的大部居民在阿肯色河沿岸定居,由是该部落分为南、北两支。1851年,夏延人同美国签订的《第一拉勒米堡条约》(First Treaty of Ft. Laramie)规定此种画分为永久性的。
夏延人宗教信奉两个主神,一是天神,一是地神;此外,还有4个精灵,位在四方。夏延人是平原印第安部落中表演太阳舞最细致的一支。他们最崇拜的物件,是一顶用母水牛皮和毛制成的帽子和4支箭,装在一个圣袋中,4支箭中有2支著色专为狩猎、另2支著色专为战争。战时,携带这些物件,以保证克敌制胜。
夏延人组成10个群组,由一个拥有44名首领的议事会及7个军事会社进行统治;军事会社中以「狗兵社」(Dog Soldiers society)为最强悍而富於侵略性。另外,还有社交会社、舞蹈会社、医疗会社及巫医会社等组织。
夏延人与基奥瓦人(Kiowa)常年兵戎相见,到1840年双方达成长期和平协议。1857∼1879年间夏延人卷入袭击白人的战斗行动。在桑德河(Sand Creek)畔黑壶(Black Kettle)带领的和平村遭到大屠杀之後,夏延人开始在广阔的边境地区袭击白人村庄和据点。1867年签订的《梅迪辛洛奇条约》(Treaty of Medicine Lodge)规定为南夏延人在奥克拉荷马划出一处保留地,但直到1875年後他们才被安置在那里。1868年卡斯特(George Armstrong Custer)率兵攻打沃希托(Washita)河畔一村庄後,南夏延人一度颇为平静,到1874∼1875年间又加入南部大平原诸部落的起义活动。1876年,北夏延人与达科他人协同加入小大角河战役(Battle of the Little Bighorn)。20世纪晚期,约有2,000名北夏延人居住於蒙大拿州东南的汤格(Tongue)河印第安保留地,另有3,000多名与南夏延人及
阿拉帕霍人(Arapaho)杂居在奥克拉荷马州的保留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