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报复
一国在遭到另一国外交上的不应该有的损害所采用的报复措施
外交报复是一国在遭到另一国外交上的不应该有的损害所采用的报复措施。一般都是在该国遭到了不应该有的伤害,报复措施一般和原先所遭到的伤害在程度上相等。
自古以来,报复在国家关系中经常发生。在当前的国家关系中,各种报复行动更是屡见不鲜。国家间的报复很难说是国际法上的制度,但它已成为一种国际习惯。实际上,报复就是国家关系中对等原则的处长:即在国家关系中既可“投桃报李”(互惠),也可“以牙还牙”(报复)。外交报复,是指针对其他国家对于本国的伤害性行为,在外交领域内所进行的一种回应。一般说来,报复是为强行保障和实现国际法有关规定而采取的一种手段,是受害国为回应国际不法行为或寻求补救而采取的一种处罚性行为。所以,正当地采取报复行动,可以使企图不顾后果而采取违反国际法的行为和意欲无端伤害别国的国家在采取行动前有所顾忌,从而减少这种行为的发生。它是受害国用来维护本国正当权益和尊严的一种手段和武器。关键在于报复必须是真正正当的,其标志是:第一,受害国确实遭到不应有的伤害;第二,报复是为了制止不法行为或谋求补救伤害而采取的;第三,报复是有节制的,即同原伤害行为的程度大致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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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2-06-30 0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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