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部
收益率可以说是对内部收益率的一种修正,计算外部收益率与内部收益率一样假定建设项目在计算期内所获得的
净收益全部用于再
投资,但不同的是假定再投资的收益率等于
基准收益率。其经济含义是:建设项目在基准收益率的
利率下,在建设项目寿命终了时,以每年的
净收益率恰好把
投资全部收回。
外部
收益率法用于建设项目
经济效果评价时,也需要与基准收益率ic 比较,其独立建设项目评判准则为:外部收益率(ERR)大于等于基准收益率ic时,建设项目可行;否则,建设项目不可行。
外部
收益率法用于多个可行建设项目的优选与排序时,其评判准则为:外部收益率越大的建设项目越优。
内部收益率(IRR)与外部收益率(ERR)均考虑了建设
项目计算期内的资金时间价值,它们既有共性又有区别,深入分析它们之间的关系,对于在建设项目经济评价中能否运用外部收益率替代内部收益率具有重要的意义。
当IRR > ic 时,IRR > ERR > ic;当IRR < ic 时,IRR ic。因此,
内部收益率法和外部收益率法评判的结果是一致的。
常规建设项目的外部
收益率往往不能准确地反映其建设项目
投入资金年动态收益率的大小,而且对于多次
投资且寿命周期比较长的建设项目来说,外部收益率的计算也比较麻烦,需要求解诸如
(n ≥3)的高次一元方程。但相对于
内部收益率法来说,外部收益率法具有内部收益率法无法比拟的优点:
⑴对于非常规建设项目,由外部收益率的计算公式可知,其方程不会出现多个正实数解的情况,只有唯一解,这就避免了非常规建设项目存在多个
内部收益率的问题,这是外部收益率的一大优点。
⑶外部
收益率法所用的再
投资报酬率是
基准收益率,而基准收益率是根据特定的
经济环境、资金市场、投资项目以及特定的时期用科学方法进行预测得到的,是使建设项目可行的最低要求,因此外部收益率与实际再投资报酬率更为接近。
⑷由于外部
收益率表示建设项目在计算期内按基准收益率将获得的
净收益全部用于再
投资的收益水平,因而,对于多个可行建设项目的比选,就不必运用
内部收益率类似的方法—两差额比较,则可直接采取各建设项目外部收益率的值直接进行优劣排序,从而大大简化了比选过程。
因此,外部收益率不仅比内部的收益率计算简便,而且其计算结果更为客观正确,在
投资决策中更能为决策者提供可靠有用的信息。
上述终值之和相当于原
投资额至方案寿命期终了时的本利和,可据以推算原投资额在方案寿命期内取得的
收益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