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入学系指改变现行高中和大学联合招生制度,学生以多元方式的管道进入高中和大学之教育
制度。
国内过去高中或大学入学方式,都以联合招生为主,引起社会各界很大的批评,不仅具有「一试定终身」的弊病,而且也带给学生很大的身心残害。因此,部分人士乃建议取消联招方式,改以较为多元化的方式代替之。因此,行政院教育改革委员会于1996年所提出的「教育改革总咨议报告书」中指出:「一成不变的联考方式,将难以改善联考领导教学,制造为数众多后段班的弊端,亟待改朝多元化入学的方向发展。」(第23页),所以乃建议主管
教育行政机关实施多元入学方案。
1、登记分发入学:以「国民中学学生
基本学力测验」分数为分发依据,不采计在校成绩,各高中(职)亦不得再加考任何学科测验;
. 2、 甄选入学:以「国民中学学生基本学力测验」分数为参考依据,不采计在校一般学科成绩,惟各校得参采在校艺皂表现、综合表现、特殊事迹等,亦可采实作、英语听力测验、口试、小论文...等测验;
至于大学入学新方案,预计在九十一学年度开始实施,其特色在于「考招分离」和「多元入学」,招生由各大学自主,可单独招收或联合招生,使大学各校依特色订定招生条件,招收适才适所学生。其方式系将现行入学管道「推荐甄选」、「申请入学」、「联招」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甄选入学制」,包括申请入学及推荐甄选两管道,其中申请入学系由学生申请并参加学科能力测验,再经各校系审查甄;推荐甄选则是由高中推荐后参口学科能力测验,经筛选及参加指定项目甄试,第二类是「考试分发入学制」,藉考试筛选学生,并依其考试阶段、考科、成绩采计及分发方式之不同,区升为甲、乙、丙三案,由各大学各校系择一实行。甲案和乙案是二阶段考试方式,考试需要报考学科
基本学力测验与指定科目,丙案与现行联招相似。甲、乙、丙三案均以指定科目
考试为同时考试,并以成绩作为统一介发依据,每科采百分记分法。甲案指定考试科目数以零至二科为原则、不得超过三科;乙案指定考试科目数以二至三科;丙案指定考试科目仍按现行联招之方式分为四组,每类组为五至六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