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文化政策是多民族社会用以管理文化多元性的公共政策,它采取官方手段在一个国家内部强制推行不同文化之间的相互尊重和
宽容。
这个词最早在1957年用来描述瑞士的政策,在1960年代末期被
加拿大接纳,并且扩散到其他英语国家。
广义地看,这个概念通常用来描述一个社会或者
国家,由于
移民而导致的文化族群的多重性。这一现象可能引发对民族特征稳定性的焦虑,也会引起对各方均可受益的文化交流。这类交流主要集中在文学、艺术和哲学,以及外在表现出的音乐、服装和饮食的彼此欣赏。
这是德国的东方学者Bassam Tibi构造的一种社会模式。在他的《没有特征的欧洲》(Europa ohne Identität)一书中,一个国家里的不同族群可以有各自的特征,但是必须支持作为社会基本核心概念的领头文化。在西方,这些基本概念是:民主,政教分离,启蒙思想,公民社会等。
与上述良种政策相比,多元文化政策的观点是,移民团体应该保留自身的文化,并且同其他的文化和平地交流。时至今日,这已经成为加拿大、澳大利亚和英国的官方政策。相对于熔炉,多元文化政策又被称为不同种族共存的文化马赛克,或者文化色拉碗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