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数选举制
法学名词
多数选举制是指资本主义国家议会选举时,在选区内获得多数选票的候选人或政党就可当选或独占该选区议员名额的制度。1429年英国议会选举法中最先采用。后为其他国家广泛采用。
多数选举制有相对多数选举制与绝对多数选举制之分。前者,候选人或政党只要取得比其他候选人或政党相对多数的选票就可当选。这种制度为多数资本主义国家所采用。后者,候选人必须取得总票数的半数以上即占绝对多数的选票(计算方法各国不一,有按选民登记数的,按投票数的,按有效票数的),才能当选。这种制度曾由一些国家采用过,如1789年法国三级议会代表和1948年意大利参议院的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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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2-06-28 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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