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间施工增加费是指为了确保工期和工程质量,需要在夜间连续施工而发生的费用。此项费用包括有夜餐补助费、
照明设施摊销费和
工作效率降低等费用。计算方法有:(1) 按照规定的具体开支标准进行计算;(2) 以
直接费或
人工费为基数乘相适应的费率进行计算。
1、 (1—合同工期/定额工期)=(
定额工期—合同工期)/定额工期,也就是说节约工期的比率。如计划工期10天,实际工期7天,则节约工期的比率为30%;或者说需多付节约工期30%的施工费。夜间施工加班数与定额工期总班数的
百分比,即合同工期与定额工期比较,减少的定额工期数量就用到夜间施工加班中了。
2、 (
直接工程费中的人工费合计/平均日工资单价),“人工费”除以“工日单价”其实就等于“
综合工日”。相当于工程实际发生的综合工日,因
夜间施工费测算是按单位某一
会计周期或定额测算周期进行计算的,所以我标识为“相当于”,应该有助于理解。例如某个工程综合工日为100
工日。
3、每工日夜间施工费开支=
夜班费单价,也就是说每个夜班30、50或100元的啦。例如夜班费单价50元。
夜间施工增加费=节约工期比率*工程综合工日*夜间施工费单价。例如:定额工期10天、实际工期7天,工程综合工日为100
工日,夜间施工费单价为50元;也就是说节约30%的工期,就要有30%的工人进行加班(或需30%数量的工人加班),因此需对这30%的工人支付夜班费。 (10-7)/10*100*50=1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