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V是指在
新浪、
腾讯、
网易等
微博平台上获得个人认证,拥有众多
粉丝的微博用户。由于经过认证的微博用户,在微博昵称后都会附有类似于大写的英语字母“V”的图标,因此,网民将这种经过个人认证并拥有众多粉丝的微博用户称为“大V”。
概念简介
大V,指的是在微博上十分活跃、又有着大群粉丝的“
公众人物”。通常把“粉丝”在50万以上的称为网络大V。“V”是指已通过认证的,英语为“Verified”,账户会在名字后面显示一个V字符,是经过微博身份认证的账户,后来就成了尊称。
大V多是有一定知名度的学者和名人,所以
微博账号总有大批粉丝追踪,并因此成为爆料者的求助对象。所以,“大V”在某种程度上和原来的大侠差不多。往往他们的一次转发就会使得一条微博迅速火起来,有人说这些大V其实已经是半个媒体——他们时时引导着互联网上的言论和话题。
名称来源
自微博风靡大江南北以来,微博上经过个人认证的名人就成为众多普通微博用户追捧的对象,他们拥有数以百万计甚至数以千万计的粉丝,在微博传播中有着重要的影响。国内的微博服务商,如
新浪、
腾讯、
网易等都有个人认证服务,它们经过个人认证的微博用户,在其微博昵称后都会附有类似于英文
大写字母”V“的图标,因此,在这个过程中,经过个人认证并拥有众多粉丝的微博用户便被网友称之为“大V”。如
李开复、
任志强、薛蛮子等新浪微博用户都是微博大V中的一员。
利益链条
随着微博的兴起,
网络水军把造谣的主要阵地从
网络论坛转至微博,更牵涉出一条大V转发谣言的产业链。这群网络造谣者的
商业模式往往是 “先赚名,再赚钱”,造谣本身未必产生收益,但通过造谣,吸引粉丝眼球,这些粉丝则成为日后
商业炒作的基础。以
立二拆四为例,他称其公司经营最好的时候,年收入将近千万元,
纯利润有数百万之多。
在造谣传谣的
利益链里,并不只有网络推手得利,
网络推手、水军
造势再加上传播率与
到达率极高的大V,才真正形成了完整的影响力变现链条。
在新浪和
腾讯微博中,10万以上粉丝的大V超过1.9万个,百万以上粉丝的大V超过3300个,千万以上粉丝的大V超过200个。在这个
微博时代几乎等同于
意见领袖的时代,大V的影响力不容小觑,甚至是带动新浪微博用户活跃的基础。而当大V们把自己的微博换上商业利益的内核,或是单纯博取眼球吸引粉丝,把大量未经核实的信息甚至是谣言随意转载引用时,就成为扩散谣言的“二传手”。
赚钱方式
营销收入
经由
公关公司牵线,大V发布
软性广告内容微博,几条下来价格高达7万
人民币,不到一个小时就可以获得上万的评论与转发。
如果付费内容是攻击
竞争对手的谣言,可能更贵,一些公关公司自己运营营销账号,根据客户的需求进行推广已是行业内公开的秘密,而普通的营销账号价格从100至3000元不等,一般团队运作的明星大V,基本在1万至10万元不等。
有些大V为了维护自己形象,也要看微博内容而定。而付费转发只是大V协议的一种形式,微博的运营方会与一些名人、机构签订商业协议,来为自己的产品造声势,吸引人气。
直发比较贵,转发相对便宜点。比如喜欢骑车环保秀的某男明星,合作一次是6万;而当下影视剧里正走红的
女主角,合作一次是8万。
转发规则
1、
商业网站签订“
排他协议”,有你没我,有我没你;
3、太硬太直接的广告,大V不会发;
5、大V很在意维护自己形象,热衷公益活动;
6、大号转发和水军造势是可以外包的;
8、大V直发较贵,转发便宜;
9、不会要求大V达到效果;
10、要考察大V粉丝质量。
认证方式
各大
微博服务商的个人
认证服务大同小异,都是
免费服务,只要符合相关认证规定便可以申请个人认证。以新浪微博为例。
认证说明
1、有一定知名度的明星
2、在公众熟悉的某领域内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人
4、重要新闻当事人
5、未在上述范围内的,容易引起身份混淆的其他自然人或者机构
认证条件
1、有清晰图像
2、手机绑定
3、粉丝100个
4、关注30个
5、2个互粉橙V好友
监管措施
2013年8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集中部署打击利用互联网造谣和故意传播谣言的行为。除了指责“极少数”网民散播谣言、拼接图片诽谤他人外,国信办有关负责人还特别批评微博“大V”,指这些账号用户以“求辟谣”、“求证”等方式故意扩散谣言,导致不明真相的网民跟风,损害了网络媒体公信力,也扰乱正常传播秩序。
2023年12月22日,公安部有关负责人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网红大V具有较强的网络影响力,公安机关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依规推动行业规范发展。
各方观点
中国人民大学政治学系教授
张鸣为“大V”辩护道,他们常被要求转发一些公众被迫害的帖子,而由于真假难辨,所以“大V”多以求证之名转发,如果当局觉得不对可出面辟谣。
有部分网民对整顿网络舆论表示支持,认为“早该如此”,但也有不少人批评这么做等同于“禁言”。
中国网民人数已达5.64亿,来自四面八方的消息充斥各
网络平台。其中,“
艾滋病人用毒针扎人”、“山东3000多人感染
H7N9”等不实谣言挑起了不必要的
社会恐慌,但多起涉及社会弊端、“表叔”、“房嫂”等案件却也是经由网络爆出,贪腐官员才被扳倒,不合理的政策才获正视。
谣言推手
微博的兴起和迅猛发展,让每一个人都拥有了向全社会发声的权力,因此而衍生的许多的网络“大V”,也随之拥有了大批忠实的粉丝和拥趸。久而久之,他们的一举手、一投足,所说的每一句话、转发的每一条信息,都会一石激起千层浪,在这个虚拟的环境中引发轩然大波。不得不看到的是,这些在网络世界中呼风唤雨的名人,在传播信息时,却极容易在不经意间变成谣言的推手,在无形中扰乱了公共和
社会秩序。
前不久,公安部门对于在网络上有组织的制造传播谣言等违法犯罪活动进行了集中打击。“
秦火火”、“立二拆四”、
周禄宝、
傅学胜等网络名人,相继因造谣传谣、敲诈勒索落网。这些案例无疑为每一位网民带来了警示:即便是在虚拟的
网络社会中,也并不能无法无天、肆意妄为,一旦言论和行为超出了法律允许的范畴,一样会付出相应的代价。然而,在对造谣者落网拍手称快的同时,还有一个现象值得注意和反思:这些造谣者在对一个原本并不存在的事件进行恶意炒作时,一些网络名人的参与,往往成为了事件从“冷”变“热”的关键,他们有意无意地转发和关注,让大批不明内情的普通网民蜂拥而上,甚至就连传统的
主流媒体也纷纷跟进,一夜之间就炒火了一个话题。待到事后,事件的真实性遭到质疑时,“大V”们却又往往集体失声了。
在流言四起、真假难辨的
网络环境中,每个人都有可能成为谣言的推手,也都有可能成为谣言的
受害者,有着一定影响力的“大V”们更是如此。想要避免成为谣言的潜在
传播者,同时避免遭受谣言的中伤,除了依法追究始作俑者的
法律责任之外,也需要每个网民增强自身的
公民意识,对自己的每一次转发、每一句言论负责。在当前这个
信息传播量巨大、
传播速度极快的网络世界,无论普通网民还是网络名人,无论你拥有多少“粉丝”和关注者,在传播每一条信息前,都应三思而后行,对有疑问的内容谨慎转发、不盲目传播,坚守法律和
道德底线,避免给造谣者带来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