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上海计划又称新上海计划,是南京国民政府为建造新上海市,打破上海公共租界与上海法租界垄断城市中心的局面而制定的计划。
近代上海在中国政治、经济、文化上的地位日益重要。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建立后,迫切要求站稳上海、控制上海。但是,上海黄金地带已分别被上海法租界和上海公共租界占据,原南市区老城厢所处的沪南地区人口稠密,无法再行建设,便决定在东北临黄浦江、吴淞口,西南与市区相临近的江湾地区征地兴建新上海。
1929年7月,上海特别市政府第123次会议通过《大上海计划》,将北邻新商港、南接租界、东近黄浦江,地势平坦的江湾一带(约7000亩合460公顷土地)划为市中心区域,建筑道路、市政府大楼和其他公共设施。该计划把市中心区域(即新上海)划为政治、商业、住宅3部分,以五角场为中心形成蜘蛛网状干支道路系统,用黄兴路、其美路(今四平路)和翔殷西路(今邯郸路)分别接通杨浦、虹口和闸北,用翔殷路、淞沪路通向“大上海”腹地,构成既相分割又互为联系的街区。市中心区域划定后,再把全市分为行政区、工业区、商港区、商业区、住宅区5大区域,以新上海为行政区,市中心和老城厢为商业区,吴淞江及黄浦江岸为商港区,大场、真如一带为工业区,曹家渡、法华、龙华、漕河泾一带为住宅区。
该计划各项工程于1930年上半年开始建造,在一片农田间修筑了一系列道路。1931年6月,市政府新厦正式开工。次年1月,市政府房屋已竣工十分之七八,因“一二八”淞沪战争爆发,工程被迫停顿。同年6月,市政府房屋续建,至1933年10月初竣工,10月10日举行落成典礼。同时落成的还有社会、土地、卫生、教育、工务等5局的临时房屋。市立图书馆、市立博物馆、市体育场等相继建成。
此外,还完成包括黄兴路等在内的72条道路、虬江码头、市立医院、音乐专科学校和有5378平方米建筑面积的36幢花园洋房等。
大上海计划建设资金采取发行市政公债的方式筹集。共集资650万元;征用土地829亩,以每亩200—600元的低价收进,以2000—25000元的高价出售,共收益1795560元。1934年,因经费短绌,再次发行公债。1935年,再次征用一批土地。
1937年,全面抗日战争爆发,大上海计划被迫停止。
1945年抗战胜利后,国民政府已无财力重新启动大上海计划,仅对部分道路和建筑进行修缮。这一象征性的计划产物一直延续至1952年,终被兼并成江湾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史学会汇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