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余县审计局
大余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政府机构。地址:大余县余南安镇西街建设路85号。内设机构:办公室、财经审计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股(与基建审计中心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行政事业审计股、经济责任审计股(与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向县政府、市审计局报告审计工作和向县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提出制定和完善有关政策、法规、宏观调控措施的建议。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对下列事项进行审计监督:
(1)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
(2)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事业组织和使用财政资金的其他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
(3)下级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
(4)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
(5)县属国有金融机构以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
(6)县政府部门管理的和其他单位受县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7)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8)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9)国家机关和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对本地区、本部门或者本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负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
(10)上级审计机关授权的审计项目。
(11)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县审计局进行审计的事项。
4、向县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提出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5、对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向有关部门、单位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并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报告审计调查结果。
6、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与监督。
7、对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依法属于审计机关监督对象的相关审计报告进行核查。
8、承办县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1、办公室
编制审计工作规划、安排年度审计项目;处理机关日常政务,沟通内外联系与协调;负责机关文秘、法制、宣传、统计、档案、财务、信访和后勤管理工作;负责对内部审计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安排审计人员培训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2、财经审计股
实施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负责对乡(镇)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负责对金融、保险部门的审计;负责对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的企业进行审计监督;负责审计上级审计机关授权的驻县企、事业单位;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3、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股(与基建审计中心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
负责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负责县政府计划发展部门、建设部门和国有施工企业的审计监督;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4、行政事业审计股
负责审计与县财政有缴拨款关系的县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和政党组织、社会团体的财政财务收支;负责审计县政府所属行政部门、单位的财政收支;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5、经济责任审计股(与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
负责县内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负责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获得荣誉
2019年3月,获得“江西省第十五届文明单位”荣誉。
地理位置
大余县余南安镇西街建设路85号。
参考资料
大余县审计局.大余县政府政务公开.
最新修订时间:2022-03-19 21:59
目录
概述
主要职责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