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井遗址(大公井盐业遗址)位于贡井
旭水河北岸,凿于
北周武帝时期(公元561-578年),距今1400多年。开凿于南北朝时期北周武帝年间,占地面积1200平方米。大公井位于贡井天池山东南麓的旭水河畔,和富世井并称为“姊妹井”,有着1400年历史,是中国井矿盐发祥地之一
大公井遗址位于
自贡市贡井区贡井街道河街社区4组,坐西向东。大公井开凿于南北朝时期北周武帝年间,占地面积1200平方米。是贡井地区最早的一口盐井,因该井而设公井镇,进而演变为公井县。由于此井盐卤质纯味香,曾作为朝庭的贡品,故将公井镇改名为贡井镇。为纪念大公井的功绩,在该盐井废弃多年之后,清乾隆四十四年(1779)(据庙里一块残存的石碑座上刻字证明),在其遗址上修建了东岳庙。现存大公井井口坝、纪念建筑东岳庙正殿及左侧殿,大公井作为自贡市因盐设镇设县,进而合市的盐井之一,具有其独特性和代表性。大公井遗址是我区开创盐业生产的实物见证,也是贡井行政区域演变的历史见证,具有历史价值和文物价值。
因大公井所产之盐色白而味佳,用其泡菜久置仍脆,曾进贡入皇宫,皇帝赐名“贡井”,代替“公井”。查明嘉靖己丑年(1529年),曾任礼部郎中的进士熊过所撰《吴方泉墓志铭》中,曾有“子朝鉴籍为盐官,丁口煮盐贡井……贡井地属荣州而畛于富顺”的记载,证明“贡井”一名,至少在明代已经出现和使用了。
关于“大公井”与“大贡井”的关系有两种说法,一说是自贡地区往来商人众多,口音混杂,“大公井”逐渐被叫成了“大贡井”;另一种是大公井生产的盐质量上乘,曾被上贡给皇帝食用,于是人们改称其为“大贡井”。
大公井开凿于南北朝时期北周武帝年间,是贡井地区最早的一口盐井,因该井而设公井镇,进而演变为
公井县。由于此井盐卤质纯味香,曾作为朝庭的贡品,故将公井镇改名为贡井镇。为纪念大公井的功绩,在该盐井废弃多年之后,清乾隆四十四年(1779)(据庙里一块残存的石碑座上刻字证明),在其遗址上修建了
东岳庙。
贡井称谓是由“公井”演绎而来的。贡井早在北周时期就在旭水河下游河街一带发现了“大公井”。大公井是大口浅井,周边的乡民都可以到大公井里取盐水,用柴草燃烧熬盐。“大公井”便由此而得名。大公井这个名称本身就带有包容精神,贡井这个称谓是包容精神的一种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