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区统计局
大兴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大兴区统计局,大兴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管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行政单位
办公室
负责机关行政事务及后勤工作,具体职责为:负责机关政务工作;负责编制部门预、决算,管理机关财务及资产;负责监督指导所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信访安全保密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重要事项的组织和对外事务工作。
人事教育科
负责全局人事教育工作,具体职责为:负责本单位机构编制管理、人员招录、调入调出、退休人员管理、工资管理、绩效考核、干部晋升等工作;负责全区统计人员统计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本区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培训、考试、资格受理和继续教育工作。
综合统计科
负责区域经济核算和综合性统计工作,具体职责为:负责搜集、整理、汇总、提供综合统计资料和统计信息;对全区经济运行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研究和统计预测,提出宏观调控咨询建议;负责拟定统计调查实施方案,研究拟定年度统计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提供全区经济社会综合性统计数据;统计调查项目、统计标准和统计数据发布的管理。
工业统计科
负责全区工业统计工作,具体职责为:组织实施全区工业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评估和分析;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
城市建设统计科
负责全区城市建设统计工作,具体职责为:组织实施全区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和房地产业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评估和分析;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
社会人口统计科
负责全区社会和人口的统计工作,具体职责为:组织实施全区人口抽样调查、劳动力调查、工资统计等统计调查,组织实施科技和社区的统计调查; 负责全区外来人口动态监测统计工作; 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评估和分析,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组织指导负责专业的统计基础工作。
能源资源统计科
负责全区能源资源统计工作,具体职责为:组织实施全区能源和资源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协助实施对全区主要耗能行业节能和重点耗能企业能源使用、节约以及资源循环利用状况的统计监测评价;配合节能主管部门开展节能目标考核;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评估和分析;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
服务业统计科
负责全区服务业统计工作,具体职责为:组织实施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租赁业、商务服务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居民服务业、社会福利业、体育娱乐业以及其他服务业等统计工作;负责指导、组织全区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民政、司法和旅游的统计工作; 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评估和分析,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的统计基础工作。
信息网络管理科
负责统计信息网络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具体职责为:负责拟定全区统计信息工程建设规划,负责局机关和统计所计算机网络硬件设备的调配、使用、指导和管理工作;负责统计信息网络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负责统计信息网络应用软件的开发、研究和管理工作;负责计算机病毒防治和网络保密工作;负责统计年报等应用程序的安装调试工作;参与统计人员的计算机知识培训工作。
法规监察科
负责全区统计法规工作,具体职责为:负责机关推进依法行政综合工作;负责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和协调;承担行政复议、应诉的有关工作;承担机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工作;负责统计法制宣传工作;参与纪检监察工作。
主要职责
(一)依照国家和北京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研究制定有关统计方面的地方性规章及办法;监督检查本区实施统计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并向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和市有关部门报告。
(二)组织协调各镇、街道办事处、区属各部门及中央、市属“在地单位”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贯彻执行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各类统计标准和全国及北京市统一的基本统计制度;制定地方统计调查制度;审批区政府各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和调查方案。
(三)组织完成本区国情国力的普查工作;研究拟定重大区情区力的普查及专项调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搜集、整理、汇总全区基本统计资料,并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五)统一评估、核定、管理、公布、出版全区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并向社会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统计信息。
(六)拟定全区统计信息工程建设规划;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区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协调和管理各镇、街道办事处和各部门的统计数据网络。
(七)负责指导本区统计教育和统计干部的培训工作;负责本区统计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及资格考试工作;组织开展统计科学研究和统计学术交流工作。
(八)协助市统计局管理和领导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商业经济调查队及其他调查队的工作。
(九)组织、指导基层统计机构建设和统计业务建设。
(十)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单位地址
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兴政街42号
参考资料
大兴区统计局.北京大兴信息网.
最新修订时间:2022-03-20 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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