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教育局
山西省大同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大同市教育局是大同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一)拟定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战略、政策和规划,组织实施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教育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教育行政执法。
(二)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标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教育工作,制定本地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执行落实全市中小学教材建设,组织审定地方教材,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四)指导全市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对全市各级各类教育及其他教育机构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检查、验收;组织开展全市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检测。
(五)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制定中等职业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指导文件,审核中等专业学校的设置,更名、销与调整。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建设和职业指导工作。
(六)根据国家政策管理全市的学历教育及其考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分配工作。
(七)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定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负责统计全市教育经费投入情况,检测全市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负责国内外对大同市市教育援助和教育贷款的管理,指导、监督教育系统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助学贷款发放工作。
(八)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和国防教育工作。指导中小学校外教育工作。
(九)主管全市教师工作,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十)负责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组织协、督检查汉语语言文字的规范性建设,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和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十一)指导全市成人教育工作。负责全市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的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职工教有,岗位培训和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工作
(十二)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教育局要深化教育领域“放管服效”改革,简政放权,充分发挥学校办学主体作用,全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构建内陆地区对外开放新高地,提升引智水平,推进大同市市高校与国外高校在教学、科研等领域合作交流。统筹教育资源,加强对办学方向、标准和质量的规范引导,统筹高等教育专业设置和布局结构优化。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二)编制人事科
(三)财务科.
(四)基础教育科
(五)师资科
(六)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管理科)
(七)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
(八)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九)学生工作科
(十)思想政治教育科
(十一)安全管理科。
(十二)科学技术与信息化科
(十三)综合改革科
机关党委办公室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的党务工作和党组织建设工作。
工会、团委负责本系统工会工作和共青团工作。
退休人员工作科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并对局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督促、检查。
机构设置
中共大同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接受中共大同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承担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组织研究教育领域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方针政策、教育发展规划、重要改革方案,协调督促落实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设置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秘书科,负责处理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事务,牵头组织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拟决定事项的调查研究工作,协调督促落实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的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市教育局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工作,接受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筹协调。
现任领导
局长:李春雨
最新修订时间:2023-09-02 09:48
目录
概述
主要职责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