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实施国家关于林业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负责监督检查;研究拟定全县林业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国土绿化和林业产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草案、规章和政策,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拟定全县林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综合规划和有关专业计划并组织实施。
基本信息
机构职能:主管全县林业工作
主要职责
组织实施国家关于林业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负责监督检查;研究拟定全县林业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国土绿化和林业产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草案、规章和政策,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拟定全县林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综合规划和有关专业计划并组织实施。
申报林业建设项目并监督实施;监管国有林业资产,管理县级林业资金,监督全县林业资金管理和使用,配合有关部门研究拟定发展林业的经济调节政策;负责全县植树造林、国土绿化和防沙、治沙工作;指导林场、果园、苗圃、森林公园的建设和管理;指导基层林业工作机构建设;组织指导全县林业资源的调查、规划、设计、统计及管理工作;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监督执行林木凭证采伐与运输等林政管理工作;负责林地、林权管理;负责林地征用、占用的初审;负责并监督森林资源和林地开发利用;负责全县陆生野生动物、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指导全县林业公安工作和林业公安队伍建设;指导、协调、监督查处破坏林业资源和野生动物资源的案件;管理全县林果、花卉等资源的引进、选育、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负责全县各类商品林和风景林的培育和管理;负责全县林木、果树、花卉病虫害的防治、检疫工作;负责全县林业科技、教育、宣传工作;指导全县林业队伍建设;指导全县林产工业和林业系统经营工作;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内设机构
林业办公室
科室名称:林业办公室
1、主任:李行军
2、科员:李运通、李法、吕元元、张雷、李猛、孙文平、薛萌、李秀飞、白春芬、李同芹、刘中红
3、主要职能: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的机关政务工作;承办会议组织、文书、政策信息、新闻宣传、保密、档案;组织起草综合性报告、文件;拟定局机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承办局机关直属单位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离退休老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及局直属单位的党建、团、妇联、工会的管理指导工作;林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工作;负责全局财务管理工作。
监察室
科室名称:监察室
1、主任:孟永东
2、主要职能:认真贯彻执行纪检、监察工作的政策规定,协助局党组检查、督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制定局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行政效能建设、纠风工作等工作计划,掌握全局纪检监察工作动态,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参与全局年度工作的检查、监察、考评,根据《党章》和《行政监察法》的有关规定,对党的领导和全体党员的行为进行纪律检查,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和行政执法进行行政监察。
林业股
科室名称:林业股
1、股长:贾改霞
2、科员:刘贺斌、高杰、唐卫坤、吴孟坤、薛会霞
3、主要职能:组织编制全县植树造林、森林经营、林业产业化等方面的地方政策、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执行;组织、指导、检查全县植造林工作的实施;林业生产情况的上报下达;组织指导全县义务植树工作;承担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拟定林业技术推广队伍建设规划和有关政策。负责国家在我县实施的三北防护林、退耕还林、防风治沙以及国债等重大造林工程的规划、设计及管理。
林政股
股室名称:林政股
1、股长:李华梅
2、科员:于永强、马会苓、齐建芬、刘胜利、张军伟
3、主要职能:贯彻执行林业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组织指导森林资源管理、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林木的凭证采伐、运输和木材的经营加工;负责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开展林业普法宣传教育;负责林地、林权管理,承办林地征用、占用的初审工作。
森防森检站
股室名称:森防森检站
1、站长:陈彦华
2、科员:王树田、张玉芳、吕建军、刘宝昌、马建峰、吴冲
3、主要职能:负责全县林、果、花卉病虫害的预测、预报以及综合防治;对全县调入、调出的木材、果品、花卉、种子、苗子等林产品实施病虫害检疫。
果树花卉站
股室名称:果树花卉站
1、站长:李振凯
2、科员:刘燕燕、王跃杰
3、主要职能:负责果树、花卉资源的清查工作;制定果树、花卉发展规划;推广果树、花卉栽培技术和引进新技术、新品种,组织建设果树、花卉基地及产业化经营。
种苗站
股室名称:种苗站
1、站长:阎香彬
2、科员:哈丽娟
3、主要职能:负责全县林木种质资源管理;依据国家种子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对林木种质资源进行质量监督检查,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的发放和管理。
林业综合执法大队
股室名称:林业综合执法大队
1、大队长:刘彩芹
2、科员:李锡春、付文键、贾占杰、王永峰、陈金伟、李磊、李学岩、高贞霞
3、主要职能:贯彻执行林业公安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指导全县林业公安工作和林业公安队伍建设;指导、协调、监督查处破坏林业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重大案件。
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林业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的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市林业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组织实施《森林法》等林业法律法规,依法管理和利用森林资源和林业用地;起草全市林业工作方面的意见、办法和规定;负责全市林业行政处罚和执法稽查工作;开展普法宣传教育。
3.审核、指导全市林业系统的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管理、监督全市各项林业资金;指导和监督全市林业系统的财务工作。
4.负责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生态环境建设,组织实施北坡南山绿化工程、辖区的天然林保护工程、退耕还林(草)工程、“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生态示范县建设等国家生态建设重点工程;组织指导全民义务植树,承办市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依法实施对林木种子种苗的管理,指导全市林木种子、苗木基地建设。
5.负责全市森林资源(含经济林、薪炭林以及其他特种用途林)的管理;组织全市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审核并监督森林资源使用;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审核办理林木、林副产品的凭证采伐与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并对依法应由市政府、省政府批准的林地征用、占用进行初审。负责管理市级国有森林资源资产。
6.组织实施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指导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和湿地的建设和管理;指导和监督濒危物种进出境和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珍稀树种、珍稀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进出境管理;组织指导全市森林病虫害的防治检疫。
地理位置
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大城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