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中庸讲义》是2013年
清华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是黄怀信。
前言
《
大学》、《中庸》作为“四书”之二,与《论语》、《孟子》一样,自宋元以来是每个中国读书人必读之书,而且是首选之书,因为它既是为学的纲领,又关乎修德做人,和治国平天下。
《大学》原本相当于中国古代大学的教义,被收在《礼记》之中,为其第四十二篇。理学创始人程颢认为它是“孔氏之遗书,而初学入德之门”;朱熹认为它是“古者大学教人之法,圣经传贤之指”,赞誉其“外有以极其规模之大,而内有以尽其节目之详者也”,认为“古人为学之次第,独赖此篇之存”,并且从理学角度对之重新阐释,突出格物穷理,注重心性,使之升华为哲学著作。清代汉学家倾向于对其本义的探索,应该说是一种较为科学的研究方法。因为不管什么文献,首要,也是最关键的,就是明确它的本义。只有先明确其本义,最终才能知晓“古圣贤之心志”;否则,差之毫厘,谬以千里。而事实上,《大学》之本义,传统以来并没有被完全理解。甚至“大学”为何物,至今尚存争议。《大学》究为何时之书,很多人迄今也不明白。而怎样确定《大学》的时代,首先要解决的还是“大学”的名义问题,所以以下先从名义说起。
一、 “大学”名义
关于“大学”之名,历史上大致有五种解释:
1. 博学: 郑玄《礼记目录》云: “名曰《大学》者,以其记博学可以为政也。”
2. 学之大者: 孔颖达、司马光等主之,衍申于“博学”说。
3. 大人(成年人)之学: 后人多理解为精深广博之学问。本出朱熹《大学章句》之“大学者,大人之学也”句。
4. 大成之学: 宋黎立武说,据于《礼记·学记》“九年知类通达,强立而不反,谓之大成。夫然后足以化民易俗,近者说服,而远者怀之,此大学之道也”文。
5. 大人,即成年人之学校。出《释文》“大,旧音泰”及朱熹“古者大学教人之法”说。
今人或从1说,或从2说,或从3说,实际上均不可通。因为若谓“大学”为“博学”,则开篇“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新)民,在止于至善”之“大学之道”的“道”,就要理解为“方法”,而“明明德”、“亲(新)民”与“止于至善”,则显然不是方法。“学之大者”,与“大人之学”义相通,而言二者之“道”,同样与下文不合,因为它们同样不可以“亲(新)民”。所谓“大成之学”,本身是对《学记》之文有误解(详下),所以不足为训。更为重要的是,“大学”一词在古代文献之中,没有前四种用法。文献中有的,只有第五种,属于教育机构。所以,只有看作名词,才较合理。
同样的概念,见于《礼记·学记》。其文曰:
古之教者,家有塾,党有庠,术有序,国有学。比年入学,中年考校,一年视离经辨志,三年视敬业乐群,五年视博习亲师;七年视论学取友,谓之小成;九年知类通达,强立而不反,谓之大成。夫然后足以化民易俗,近者说服而远者怀之,此大学之道也。其“塾”、“庠”、“序”、“学”,显然都是教育机构。所谓“国有学”,是说国都中有“学”。可见“学”是国家级的教育机构。而其所谓“大学之道也”的“大学”,显然又与“国有学”之“学”有关,是指整个自入学至大成全部九年所在之“学”。大概是因为有“大成”之义在里面,所以又叫作“大学”,但又不指大成之学本身,而是指大成之学所在的机构;“道”,指其教学途径,与《大学》之“大学之道”不同。《学记》之“大学”指大成之学所在的机构而非指大成之学本身,也可由其下文“大学始教”、“大学之教也”等提法得到进一步的证实。那么,《大学》之“大学”,就必不能指大成之学。所以,“大学”必当是学校之名。正因为是学校之名,所以又有与之相对的“小学”之名。
《礼记·王制》曰:
天子命之教,然后为学。小学在公宫南之左,大学在郊。天子曰辟雍,诸侯曰頖宫。这里的“然后为学”之“学”,显然与《学记》“国有学”之“学”相同,而又区分为大学、小学,可见大学确是国家高等学校,只是正式名称不直接叫“大学”而已。
《汉书·董仲舒传》曰:
古之王者明于此,是故南面而治天下,莫不以教化为大务。立大学以教于国,设庠序以化于邑。也以大学为国家高等学校。《汉书·食货志》曰:
八岁入小学,学六甲五方书计之事,始知室家长幼之节。十五入大学,学先圣礼乐,而知朝廷君臣之礼。其有秀异者,移乡学于庠序;庠序之异者,移国学于小学。诸侯岁贡小学之异者于天子,学于大学,命曰造士。十五入大学,可见大学确是大人之学。大人之学,自为学之大者;而读大学,自然又可以博学: 可见所谓“博学”、“学之大者”、“大人之学”诸说,并非完全没有道理。但是,这里“学”是名词而不是动词,是教育机构即学校而不是学问或知识,则是显而易见的。至于篇名《大学》,则是取其开篇二字,加之通篇皆论大学之道的缘故。
二、 《大学》的成书时代与作者
关于《大学》的成书时代与作者,古往今来有多种不同观点,主要有:
1. 作于先秦(春秋末战国初)。具体又有:
(1) 七十子后学所作——班固说。
(2) 子思所作——贾逵、王柏、刘宗周、江永说。
(3) “孔氏遗书”——程颢说。
(4) “经一章,盖孔子之言,曾子述之;其传十章,则曾子之意而门人记之也”——朱熹说。
(5) “曾子之书”——黎立武说。
2. 作于秦汉之际,冯友兰、徐复观等主之。
3. 作于汉代。具体又有:
(1) 西汉初年: 任继愈等主之。
(2) 汉武帝时期: 傅斯年等主之。赵泽厚推定为董仲舒所作。
(3) 汉武帝以后: 清代陆奎勋及日人武内义雄等主之。
更有作于东汉说。可见分歧较大。事实上,如果确定了“大学”为教育机构,问题就容易解决,因为如此就可以与其他含有相同性质“大学”的文献进行比较,比如《礼记·学记》。《学记》的时代,自然也有争议,但是我们知道,其文风与传为子思所作的《表记》、《缁衣》等相近,所以时代应在战国早期。那么,《大学》的时代,自然也就应该与之相近。
以上方法,自然过于简单,所以还需要再作推考。首先,《礼记·祭义》有“食三老五更于大学,所以教诸侯之弟也”,“是故乡里有齿而老穷不遗,强不犯弱,众不暴寡,此由大学来者也”;《乐记》亦有“食三老五更于大学”: 皆言“食三老五更于大学”。而《汉书·贾山传》载贾山于孝文时言“古者圣王之制”,其中就有“养三老于大学”;《礼乐志》载董仲舒对武帝策,有“古之王者莫不以教化为大务,立大学以教于国,设庠序以化于邑”之说: 同样的话语,而被贾山、董仲舒称为“古者”之事,可见在汉人看来,《祭义》、《乐记》为先秦之作。《祭义》、《乐记》言“大学”而为先秦之作,那么,专言大学之道之《大学》,自然也应该是先秦之作。
另外,《大学》之文,与《荀子》多有可比对者。如《大学》云“自天子以至于庶人”,《荀子·君道篇》亦有“故由天子至于庶人也”;《荣辱篇》云“……是天子之所以取天下也……是诸侯之所以取国家也……是士大夫之所以取田邑也……是庶人之所以取暖衣饱食……也”,正与《大学》修、齐、治、平所对应者相当。而《大略篇》,也正有“立大学,设庠序”之说。又《尧问篇》记周公谓伯禽之傅“不闻即物少至,少至则浅……人人皆以我为越逾好士,然,故士至;士至而后见物,见物然后知其是非之所在”,论者或谓其“即物少至,少至则浅”和“见物然后知其是非之所在”,与《大学》“格物致知”及“物格而后知至”之说有关。所以,裘锡圭先生《说“格物”——以先秦认识论的发展过程为背景》一文得出的结论,认为《大学》的著作年代早于《荀子》。实际上,早于《荀子》还不是《大学》的最终著作时代,因为《礼记·乐记》还载:
魏文侯问于子夏曰: “吾端冕而听古乐,则唯恐卧;听郑卫之音,则不知倦。敢问古乐之如彼,何也?新乐之如此,何也?”子夏对曰: “今夫古乐,进旅退旅,和正以广。弦匏笙簧,会守拊鼓。始奏以文,复乱以武。治乱以相,讯疾以雅。君子于是语,于是道古。修身及家,平均天下,此古乐之发也。”子夏讲的虽然是音乐,但所谓“修身及家,平均天下”,无疑是《大学》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思想的简省说法。那么,如若《乐记》所载可信,则修齐治平的思想就有可能出自孔子。然而今本《大学》文字不似《论语》,加之《大学》“传之六章”明引“曾子曰”,说明其作者不可能是孔子本人。所以,朱熹“经一章,盖孔子之言,曾子述之;其传十章,则曾子之意而门人记之也”的说法,就值得取信。也就是说,《大学》经的部分,本是曾参所记述的孔子言论;传的部分,是曾参弟子所作,以解释、发挥其经。曾参卒年为公元前435年,那么《大学》的成书时间就应在其后不久,可见确属战国早期。
三、 《大学》的主要内容与价值
《大学》凡11章,首章为总纲,包括朱熹所谓的“三纲领”(“明明德”、“亲(新)民”、“止于至善”)和“八条目”(“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自朱熹以来视为经;后10章围绕首章展开,解释首章,自朱熹以来视为传。全篇讲所谓“大学之道”及为人修身的程序,即所谓“古人为学之次第”,反映儒家的修身思想,既关乎道德,又关乎治国平天下,因为切合于民生日用,有重要的实用价值,所以古人以之为“四书”之首。又因为各次第之间有逻辑联系,所以又被发挥为理学和儒学的哲学著作。而今天看来,其格、致、诚、正的修身逻辑,仍然是合理的;修、齐、治、平的层次与“天下”意识,依然是进步的。尤其是其所谓“大学之道”之“三纲领”,对于现代高等教育仍然有实用价值和指导意义,值得参考借鉴;“明明德于天下”,而非以武力与霸权“平天下”的思想,在当今国际上仍有现实意义,值得弘扬,诚不愧是我中华文化的优秀代表。
《中庸》原亦被收在《礼记》,为其第三十一篇,同样被视为儒家、特别是理学家之理论著作,称为其理论之渊薮。而《中庸》研究,同样也存在名义、时代与作者等方面的问题,所以这里也简略予以说明。
一、 “中庸”名义
关于“中庸”之名,前人有不同解释。郑玄《礼记目录》曰: “名曰《中庸》者,以其记中和之为用也。庸,用也。”可见是以“中用”解之。朱熹《中庸章句》曰: “中者,不偏不倚、无过不及之名;庸,平常也。”引程子曰: “不偏之谓中,不易之谓庸。中者,天下之正道;庸者,天下之定理。”可见是以“中常”解之。事实上,郑玄谓以其记中和之为用而名《中庸》,并不合理,因为《中庸》一篇并非记中和之为用;《中庸》之取名,实与篇中第二章以下孔子数言“中庸”有关。而程朱所谓“中常”,后人又有“中常之为用”、“常守中道”、“用中为常道”,或“日用常行”等不同理解,实际上均与《中庸》无关,因为《中庸》一篇全无“常”义。关键是以“常”解“庸”,篇中之“中庸”多不可通。如第二章子曰“君子中庸,小人反中庸”,小人难道无有其中常?第三章子曰: “中庸,其至矣乎!民鲜能久矣。”既为常,何言至,百姓又岂能久无其常?第九章子曰“天下国家可均也,爵禄可辞也,白刃可蹈也,中庸不可能也”,中庸若为日用常行,岂有不可能之理?可见释为“中常”确不可取。
观之古文字,“中”本指上下之中,即不上不下。引申之,凡不左不右、无过与不及、恰到好处,或者最好、最恰当、最合理,皆得谓之“中”。比如篇中所谓“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就是指人的心态居中,处于最佳状态。《荀子·儒效》“先王之道,人之隆也,比中而行之。曷谓中?曰: 礼义是也。”礼义在儒家看来是最合理的东西,所以也称之为“中”。“庸”,《说文解字》本训“用”,所以释“用”没有问题,只是“中用”并非“中之用”,而是“用中”之义。古人之所以说“中庸(用)”而不说“庸(用)中”,是为了表示强调。因为众所周知,古汉语中凡属前置,除了语法因素,一般都是为了表示强调。另外周代文献中“中”字也经常被前置,比如《诗经》有“中心”、“中庭”、“中野”、“中谷” 、“中逵”、“中林”、“中河”,等等,皆属倒置。所以,解“中庸”为“用中”,从文法上讲没有任何问题。而事实上所有早期文献中,特别是孔子所讲的“中庸”,以“用中”解之,无不可通。这就说明,“中庸”确是“用中”。“用中”,就是凡事皆用其中,也就是凡事皆把握其标准,按照最恰当、最合理、最正确的“黄金”方法处理,做到恰到好处,无过与不及。总之“中庸”是一种行事方法,古人谓之“德”,指德行,而非道德。孔子说“中庸之为德也,其至矣乎”,就是这个意思。
二、 《中庸》的时代与作者
关于《中庸》的时代与作者,以往主要有以下几种说法:
1. 子思说。郑玄《礼记目录》曰: “孔子之孙子思伋作之,以昭明圣祖之德。”明代刘宗周认为“《中庸》原是《大学》注疏,似出一人(子思)之手”。
2. 非子思说。欧阳修、叶适、崔述,冯友兰、钱穆、劳思光等主之,认为成书于秦汉之际。
3. 今本为《汉志》之《中庸说》,徐复观等主之。
如何判定,需要从其结构与内容入手。而关于《中庸》的结构,前人说法不一: 如宋人王柏认为,《中庸》分为“中庸”和“诚明”两个部分,二十一章以下为“诚明”,以前为“中庸”。冯友兰认为《中庸》首章“天命之谓性”及二十章下半段“在下位不获乎上”以下是一个部分,第二章“仲尼曰: 君子中庸”到第二十章上半段“道前定则不穷”是一个部分,谓传统所说的子思作《中庸》,即指这一部分。日本学者武内义雄认为,《中庸》之原始的部分是由第二章“仲尼曰”起,至第十九章为止;而“《中庸》之首章与下半,乃韩非、始皇之倾,是子思学派之人所敷演之部分”。
今观第二章以下所言之“中庸”之“中”,与首章“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实不一致。所以,将第二章以下至第十九章言“中庸”之部分与首章区分开来,确有道理。第二章以下至第十一章主要讲中庸,所以该部分为《中庸》之原始部分当无疑问,其作者为子思亦可以不疑。第十二章至第十九章虽不明确讲中庸,但所言君子之道之类,实际上也可归于“中”道,所以也有可能是子思《中庸》之后半。除此之外,第二十章,即“哀公问政”一章,亦当为子思作品。因为《史记·平津侯主父传》引“臣闻天下之通道五”一段,正出该章,而其《索隐》曰: “此语出《子思子》,今见《礼记·中庸》篇。”但该章内容实际上并不是讲中庸,所以又不得与之同篇。《孔子家语》以该章为第十七篇,正说明其本为独立之一篇。所以,如果《索隐》之言可信,则“哀公问政”章当为《子思子》之另一篇。而两部分引孔子语均作“子曰”,亦可作为同出子思之一证。唯第二章作“仲尼曰”,当是今本《中庸》作者编取时所改。首章及剩余之二十一章以下,则全为今本《中庸》作者所自作。可见今本《中庸》确非一人所作。
今本《中庸》虽非一人所作,但各部分及各章之间,均有一定的逻辑联系,是一有机整体。这就说明,今本作者是在创作过程中,刻意将子思之二篇文字编入了新作。所以,今本作者必非子思。今本第二十章以下,约占全文四分之三强字面上虽主要不讲中庸,但观第十二章至第十九章,显然是以君子之道等为中道,所以我们说今本作者也有以这一部分所言为中道的意思。而第十二章言“君子之道”,显然又与首章之“道”相照应;第十六章借孔子论鬼神之德以说明“莫显乎微”的道理,也与首章有关,说明虽是编取子思原作,今本作者也对之进行了改造。所以,我们绝不能笼统地将今本《中庸》归之于子思。至于谓今本为《汉志》之《中庸说》二卷,似不可能。因为所谓“说”,就是对原作进行解说。比如《汉书·艺文志》中《诗》有《鲁说》、《韩说》,《论语》有《齐说》、《鲁说》,只能分别是对《诗》和《论语》进行解说之书。而今本《中庸》,则明显不具备解说特征。所以正如顾实《汉书艺文志讲疏》所云: “以志既有《明堂阴阳》,又有《明堂阴阳说》为例,则此非今存《戴记》中之《中庸》明也。”
《中庸》的时代,前人论之晚出的几个证据,确有道理。比如说其中“今天下车同轨,书同文,行同伦”,必为秦统一以后之语,所以其时代必不早于秦。进一步考察,《史记·秦始皇本纪》虽有“一法度衡石丈尺,车同轨,书同文字”之文,但未见“行同伦”之说,而且秦祚短,未必能使天下行同伦。而《汉书·武帝纪》载元朔元年武帝诏有“二千石官长纪纲人伦”之语;《史记·燕世家》载公卿皆议曰: “定国禽兽行,乱人伦。”《卫将军骠骑列传》载天子曰: “匈奴逆天理,乱人伦。”可见当时天下“人同伦”。而三事皆当武帝之世,看来并非偶然。
又《史记·儒林传》载: 武帝时,公孙弘为学官,悼道之郁滞,乃请曰: “丞相御史言: 制曰‘盖闻导民以礼,风之以乐。婚姻者居室之大伦也。今礼废乐崩,朕甚愍焉。故详延天下方正博闻之士,咸登诸朝。其令礼官劝学,讲议洽闻兴礼,以为天下先。太常议,与博士弟子崇乡里之化,以广贤材焉’。谨与太常臧、博士平等议曰: 闻三代之道,乡里有教……今陛下昭至德,开大明,配天地,本人伦,劝学修礼,崇化厉贤,以风四方,太平之原也。”“本人伦”,就是讲究人伦。故此“今天下”之“今”,当谓汉武帝之世。
又文中所谓“虽有其位,苟无其德,不敢作礼乐焉”,亦必有所指,因为言“不敢”,明为已然之辞。考《史记·乐书》载: “赵高曰: ‘五帝、三王乐各殊名,示不相袭。朝廷下至人民,得以接欢喜,合殷勤,非此和说不通,解泽不流,亦各一世之化,度时之乐,何必华山之耳而后行远乎?’二世然之。”可见秦二世有作礼乐之事。
又载: “高祖过沛诗《三侯之章》,令小儿歌之。高祖崩,令沛得以四时歌舞宗庙。孝惠、孝文、孝景无所增更,于乐府习常隶旧而已。汉兴,拨乱反正,日不暇给,犹命叔孙通制礼仪,以正君臣之位。高祖说而叹曰: ‘吾乃今日知为天子之贵也!’以通为奉常,遂定仪法,未尽备而通终。”可见汉高祖有作礼乐之事,而孝惠、孝文、孝景无之。
又《汉书·礼乐志》载: “至文帝时,贾谊以为汉承秦之败俗,废礼义,捐廉耻,今其甚者杀父兄,盗者取庙器,而大臣特以簿书不报期会为故,至于风俗流溢,恬而不怪,以为是适然耳。至武帝即位,进用英俊,议立明堂,制礼服,以兴太平。”上引《史记·儒林传》公孙弘亦称武帝“劝学修礼”,可见武帝有作礼乐之事。
然则此所谓“虽有其位,苟无其德,不敢作礼乐焉”者,当谓孝惠、孝文、孝景。那么,此言最早也就只能出武帝时人之口。至于“虽有其德,苟无其位,亦不敢作礼乐焉”,自是情理中事,不必定有其人。那么,如果结合“今天下车同轨,书同文,行同伦”观,则今本《中庸》必是汉武帝时人作成。
三、 《中庸》的内容与价值
《中庸》内容较为复杂,正如朱熹《章句》题解所言: “其书始言一理,中散为万事。”所谓“一理”,就是“中”。以下先因“中”而讲“中庸”,然后讲修身修德、讲治国为政、讲诚、讲明、讲圣人之道和君子之道,等等,即所谓“万事”,基本上都属于养性修道之教,可见完全是沿着首句“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的思路展开,是一有机整体。篇中所提出的“命”、“性”、“教”、“道”、“慎独”、“情”、“中、和”、“达道”、“达德”、“时中”、“鬼神”、“知行”、“诚”、“明”等思想概念,为理学家所乐道,以之为“孔门心法”,认为它“放之则弥六合,卷之则退藏于密”,“终身用之,有不能尽者”,视之甚高。事实上是后人发挥的成分多,本义未必如此。所以,世有异议。如宋欧阳修即认为,其“虚言高论而无益”,是“无用之空言也”。平心而论,《中庸》所提倡的诸如致中、和,中庸、道不远人、君子素其位而行,诚、明等思想,以及所谓君子之道、圣人之道,均有一定的积极意义和借鉴价值,尤其是关于教人养性修德和“诚则明,明则诚”以及“尊德性而道问学,致广大而尽精微,极高明而道中庸”等思想主张,更值得今人学习和发扬。前人对《中庸》有很多争论,一个主要原因是受理学家影响,只重义理,对《中庸》原文并没有真正或完全读懂。
四、 《大学》、《中庸》的流传与升格
《大学》和《中庸》,长期附《礼记》而行。至唐代,先有权德舆以二篇出策问;后有韩愈作《原道》,建立“道统论”,利用《大学》,作为排击佛教的武器。其弟子李翱作《复性书》,引用《大学》纲领、条目,补充韩说,开宋儒尊崇《大学》、《中庸》之先。北宋初年,《大学》、《中庸》得到统治者及儒学复兴者范仲淹等人表彰;中叶,二程、张载、王安石等人推崇并加以阐释。至南宋,朱熹分撰《章句》,与《论》《孟》合编为“四书”。宁宗嘉定五年(1212年),朱书被列为国学,正式升格为经。元仁宗皇庆二年(1313年),将朱注《四书》定为科举用书,成为各级学校必读之书,沿于明清。
《中庸》流传及升格虽与《大学》基本一致,但受到重视较《大学》更早。《汉书·艺文志》有《中庸说》二卷,说明当时已有专门研究。魏晋时期,道家、佛家亦已注意和利用《中庸》。南朝宋时有学者戴颙“注《礼记·中庸》篇”,作《中庸传》二卷传至唐。梁武帝亲撰《中庸讲疏》,颇得臣民传述。唐代除韩愈、李翱外,柳宗元、刘禹锡等也对《中庸》大加提倡。宋代先于张载、二程,晁迥、司马光,均对《中庸》有所推崇和阐发。
今人治《大学》、《中庸》者,除各《礼记》家外,专门者不多。这种现象,既与二书之地位不相称,也与弘扬传统文化之需要不相符合。加之二书之文义理解乃至文本校正方面,依然存在不少问题,所以我们作了这一专门注训,包括文本之校正,目的是进一步更加准确地普及和弘扬其所反映的优秀思想文化。或有谬误,还望方家予以匡正。
二书旧注,历史上影响最大者莫过于东汉郑玄和南宋朱熹二家。二家之说今天看来尽管各有不足,但毕竟代表其各自时代之最高水平,也代表汉学与宋学对二书的权威理解,是今人读二篇的必备参考,所以本编也酌情予以保留。其中郑玄说,据上海古籍出版社《礼记正义》整理本而改简体;朱熹注,据中华书局《四书集注》标点本而改简体。另外陆德明《经典释文》之相关部分,也酌情予以收录,同用《礼记正义》整理本。《大学》、《中庸》之原文,则据民国十五年(1926)皕忍堂所刊之唐开成石经本而改简体。底本之避讳缺笔字,皆予补足;底本讹误脱衍之字,在其原文后括号内附注正字,并在注释中另作校说。
目录
前言1
大学1
第一章(朱熹作经一章)3
第二章(朱熹分作传之六章与三章后半)8
第三章(朱熹作传之一章)13
第四章(朱熹作传之二章)15
第五章(朱熹作传之三章前半)16
第六章(朱熹作传之四章)18
第七章(朱熹作传之七章)20
第八章(朱熹作传之八章)21
第九章(朱熹作传之九章)23
第十章(朱熹作传之十章)27
中庸39
第一章41
第二章49
第三章51
第四章52
第五章53
第六章54
第七章55
第八章56
第九章57
第十章58
第十一章60
第十二章62
第十三章64
第十四章68
第十五章70
第十六章72
第十七章74
第十八章76
第十九章79
第二十章83
第二十一章101
第二十二章102
第二十三章103
第二十四章105
第二十五章106
第二十六章108
第二十七章113
第二十八章117
第二十九章120
第三十章124
第三十一章126
第三十二章128
第三十三章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