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董事会(Board of Trustees;Board of Regents),美国大学最高管理和法人机构。除少数教会大学外,一般由校外知名人士组成。在某些大学中,校长是当然成员。20 世纪 60 年代后,有些院校开始有教师与学生代表参加。私立院校有缺额时,由其成员投票选举补充;公立院校由州长任命或本州选民选举。成员任期和规模,各校不同。最少的 6 人,最多的 75 人,均无报酬。
主要职责是制定本校大政方针和长远发展目标及规划,聘任校长和保证财政。学校日常工作委托校长全面负责。一般每年召开 4 次全会。设主席一名、副主席若干名及负责日常工作的常设书记一名。通常下设执行、投资、发展、学术事务和学生事务等委员会,一个月开会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