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尉是一些国家军队中尉官级别的
军衔称号。中国军衔制历史中,中华民国南京临时政府时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次军衔制时期都有设立大尉军衔。
“大尉”一词源自拉丁文“首领”派生出的“军事长官”。“大尉”作为军事称谓,最早出现于中世纪的法国,是独立军区长官的头衔。1558年起,称连长为大尉,军区长官为总大尉。在俄国,大尉称谓出现于16世纪鲍里斯・戈杜诺夫时期,称外国雇佣军的队长为大尉。从1647年起,大尉作为一级军衔授予新制团的连长。1722年彼得一世颁布的《官级表》中,大尉排序第9位,是尉官中的最高级别,所有正规军的连长都是大尉。当代世界各国的尉级军官军衔中,设置大尉军衔称号的,有俄罗斯和东欧保加利亚、波兰、罗马尼亚等国,以及越南、朝鲜、蒙古、尼加拉瓜等少数国家。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前,日本尉官中最高级别的军衔称作大尉,是尉官中的第三阶梯,汉语应译作上尉。
辛亥革命后,中华民国于1912年元旦正式成立。南京临时政府在晚清军衔制的基础上制订了新的军衔制。其中,初等
官佐分为三级:大尉、
中尉、
少尉,不久之后,南京临时政府对军衔等级和称谓做了修改,初等官佐的军衔称谓改为:
大军校、
左军校、
右军校。
1955年2月8日,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服役条例》,中国人民解放军正式实行军衔制。其中,尉官设置为:大尉、上尉、中尉、少尉。大尉军衔是尉官级别的最高军衔,授予副团长、
营长、副营长和连长。
1988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定恢复军衔制,并通过《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新的军衔制不再设置大尉军衔。
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大尉军衔主要标识为:金黄色肩章两佩镶红色边饰,肩章底版上缀有一条红色细杠和四枚星徽。
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大尉军衔主要标识为:金黄色肩章两佩镶代表海军的黑色边饰,肩章底版上缀有一条黑色细杠和四枚星徽。
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大尉军衔主要标识为:金黄色肩章两佩镶代表空军的蓝色边饰,肩章底版上缀有一条蓝色细杠和四枚星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