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机构(Grand établissement),
法国历史上形成的地位较特殊的公共高等教育和科学研究机构。如
法兰西学院、
巴黎天文台、国立自然史博物馆、
高等研究实践学院、
社会科学高等研究学院等。遵循自由和开放的学术原则,实施文、理科高等教育。
法国的高等教育机构,人们一般都知道有综合大学(université)与高等精英学院(grande école)(或“
大学校”)之分,但是,却很少有人听说过还有一些叫做“Grand établissement”的“特殊院校”。
法国的“Grand établissement”概念由1984年的《萨瓦利法律》(LoiSavary)正式引入,但它所指的学校或机构却远在此前早已创立。这一概念首先指的是一个既受法国《教育法典》第七编条款制约,但同时又享有例外权利的公立科学﹑文化与职业性公务机构(EPCSCP),而且其组织和运作方式须通过经国家行政法院审核的特殊政令(décreten Conseil d’Etatparticulier)进行规定。这一“晦涩”的定义的意思,简要地说,大概就是这样:法国的所有公立综合大学和研究机构从法律身份上都属于这一类“EPCSCP(公立科学文化职业性公务机构)”,而其中有极小部分拥有“Grand établissement”的身份,并因此可以破例不受一般综合大学和研究机构都必须服从的某些法规条例的制约。
虽然法国各个领域不少最著名的公立高等教育和研究机构都享受“Grand établissement”的身份,但它却不是法国高等院校的某一个特殊归类(catégorie particulière),而仅仅只是表明一种“行政身份(statut administratif)”而已。
初看起来,享有这一“行政身份”的法国院校和机构异杂而无规则可循(hétéroclite);例如:国立艺术史研究院(Institutnational d’histoire de l’art)、
巴黎中央理工学院(CentraleParis)和
法兰西公学院(Collège de France)都属于“Grand établissement”,可是,却谁也很难说清楚它们相互之间究竟有什么联系?
但如果再进一步仔细考察高等教育与研究部下属拥有“Grand établissement”身份的学校或机构的话,人们还是可以发现这样一个事实,即:凡拥有这一身份地位的,不仅仅拥有崇高的声誉,而且大多都是一些在所涉学科领域和组织形态上都属“独一无二”的学校或机构,譬如:法兰西公学、法国国立工艺学院(CNAM,又译“法国国立科学技术与管理学院”)、高等研究实践学院(EPHE)、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EHESS)、巴黎政治学院(Sciences Po Paris)、国立东方语言文化学院(INALCO)、国立文献学院(Ecole nationale deschartes)、国立高等工艺制造学院(ENSAM)、格勒诺布尔综合理工学院、
波尔多综合理工学院,等等。
这儿可能需要特别讨论一下“Grand établissement”这一法文概念的汉译问题。无论哪路翻译高手,首先大概都会承认这是一个无法真正译成汉语的概念。而在此共识基础上,也许切磋出一个“不可为而为之”的“建议译文”。值得注意的是:这儿的法文词“Grand”并无“大”的意思–恰恰相反,这些自我标榜为“grand(大)”的学校往往都小得可怜:多则一两千号人,少则几百人–可它们就是敢于“坐大”,敢于面不改色心不跳地“称大”!由此几乎可以断定这“grand”里含有“著名”或“重要”或“重点”的意思了。不过,法国也还有不少著名的大学没有列入“Grand établissement”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