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港区文化局始建于1989年3月。它是
大港区人民政府管理全区文化工作的行政职能部门。内设办公室、社会文化科、文化市场科三个职能科室
主要职能
所辖“文化馆、
图书馆、
新华书店、电影发行放映站”四个基层单位。其主要职能是 :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艺术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区文化艺术工作政策,起草有关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
研究拟定全区文化事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指导协调文化体制改革;
研究拟定全区文化产业规划和政策,指导、协调文化产业发展 ;
规划、指导区重点文化设施建设;
负责全区文化系统事业单位的管理工作;
负责区属剧团演员个人演出的审批 ;
综合管理全区社会文化事业,研究制定全区社会文化事业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
指导各类社会文化事业的建设与发展 ;
指导协调全区性重大社会文化活动;
综合管理全区文物事业;
指导文物的保护、管理、抢救、发掘、研究等工作;审定专题展览 ;
负责文物经营单位和文物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
管理全区文化娱乐市场、演出市场、书报刊印刷市场和音像出版市场 ;
负责音像图书制品管理、录像放映单位和社会办艺术团体的审批;
制定文化市场发展规划,研究文化市场发展态势 ;
核发艺术表演团体、演出场所演出许可证;
负责文化市场稽查工作;
组织管理全区对外文化交流;
负责对派出、引进艺术团组和展览等交流项目的审核、指导工作;
拟定文化系统艺术教育和职工教育规划,组织文化艺术科技的研究,推广文化艺术科技成果;
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地理位置
多年来,大港区文化局一直坚持抓班子,带队伍。文化系统有文化干部113人,行政管理干部21人,专业人员51人,业余文艺骨干200多人。通过理顺关系、建立组织机构、成立协会等形式,在社区活跃着文化活动队伍157支,社区文化指导员178名,形成三级社区文化网络,全区宣传文化站建设已达到100%。与此同时,不断壮大文化阵地建设。新建大港文化艺术中心,总建筑面积8400平方米,总投资1200万元融展览厅、影视厅、报告厅、行政办公区于一体,成为我区群众欣赏艺术佳作 ,汲取精神营养的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