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寺右少卿
古代官制名
大理寺右少卿,古代官制名,明朝大理寺置,一人,正四品。详见“大理寺左少卿”条。
沿革
官名。明朝大理寺置,一人,正四品。详见“大理寺左少卿”条。
明朝大理寺职官自少卿以下分设左右,以便分区任事,互相稽察。后遂定以浙江、福建、山东、广东、四川、贵州属左,以江西、陕西、河南、山西、湖广、广西、云南属右。设左、右少卿各一人,正四品,
职责
佐寺卿掌驳正狱案及重囚复讯工作。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0-07-23 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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