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寺左少卿
古代官制名
大理寺左少卿是中国古代官制名,设置于明朝,品级为正四品。
品级
明朝大理寺职官自少卿以下分设左右,以便分区任事,互相稽察。后遂定以浙江、福建、山东、广东、四川、贵州属左,以江西、陕西、河南、山西、湖广、广西、云南属右。
设左、右少卿各一人,正四品,佐寺卿掌驳正狱案及重囚复讯工作。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4-03-15 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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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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