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足县盐务管理局是大足县人民政府盐业主管部门,正科级建制。
简介
大足县盐务管理局,负责全县的盐业管理、盐政执法和食盐专营工作,垂直管理单位,归口重庆市盐业(集团)有限公司渝西经营管理处领导。
主要职能
(一)、宣传贯彻盐业法规、规章并对其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对盐政执法人员坚持培训合格,持证上岗的原则。
(三)、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执法权限,依法开展盐政执法工作,纠正盐业违法行为,盐政执法人员在盐政执法过程中,首先出示执法证件。
(四)、受理对盐业违法行为的举报,为举报盐业违法行为的单位、个人和被查阅、复制的文件、资料保密,属于本机构管理的案件及时查处,对不属于本机构管理的案件应予接受,并尽快移交给有关机构受理。
(五)、在法律,法规授权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有关食盐证照的监督、检查工作。
(六)、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符合听证案件的,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对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依法举行听证。
(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行诉讼法》及相关规定,起诉和应诉。
(八)、每年初将上年度本单位执行
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情况报告县政府和市盐务管理局。
(九)、在法定职责范围内与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相互协助,对依法定职权跨行政区域受理区域执法的,应当协助配合。
(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科室
办公室、资产财务科、市场营销科、盐政稽查科。
领导介绍
付代智:县盐务分局局长、盐业分公司经理、党支部书记。
附注
重庆市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大足分公司,负责辖区食用碘盐、多品种盐、小工业用盐、农牧渔业用盐及其他用盐的供应工作,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职能分设,合署办公的管理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