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州地震局的主要工作负责在金州区贯彻落实国家
防震减灾工作方针,负责全区
地震监测预报的管理工作、震情速报和地震灾情速报工作,负责拟定金州区
地震应急预案和宣传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以及管理地震业余测报组织和宏观信息网络、指导协调各乡镇街道的防震减灾工作。
金州区地震局位于
辽宁省
大连市金州区
斯大林路799号,在农机大楼六楼办公,办公面积300平方米。行政隶属于金州区人民政府,业务由大连市地震局指导。金州地震局现有工作人员3人,其中局长1人,工作人员2人。设有
地震应急指挥中心、地震防御科、
地震监测科、办公室。
区域
地震概况据记载,
辽东半岛南端的大连地区历史上曾发生三次5级以上较强烈的地震,有两次在金州区境内,即1855年12月11日的5.5级、1856年4月10日的5.25级。办址所在地
地震基本烈度为Ⅶ度(峰值加速度为0.15G)。
1978年12月,根据省革委会(1978)129号文件精神,金县设立地震办公室,为县级职能部门。1980年4月,辽政发(1980)113号文件规定保留金县地震办,同年旅革发(1980)125号文件规定金县地震办与金县地震台合署办公。1987年7月,地震办归金州区科学技术委员会领导,编制3人。1994年12月,大金委发(1994)17号文件,地震办公室(副局级)与省属金州地震台合署办公。1995年6月,大金编字(1995)70号文件,金州区地震办为副局级建制,定事业编2名,所需经费由区财政局核发。2005年9月,金州地震台归省地震局垂直管理,地震办和地震台分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