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理工大学图书馆为中国高等教育文献保障系统(CALIS)管理中心成员馆、高校图书馆数字资源采购联盟(DRAA)理事馆。
发展历史
1949年,大连理工大学图书馆创建,当时称为大连工学院图书馆,设在市内一二九街,面积不足1000平方米,藏书约为1万册(主要是日伪时期南满洲工业专科学校留下的日文图书,少量英文图书及10余种中、日文期刊)。
1963年,在凌水河校区建成8370平方米的独立馆舍。
1982年,受教育部委托开设高校图书馆专业干部进修班。
1988年,正式更名为大连理工大学图书馆。
1991年,开始承担教育部高校国外赠书大连转运站的工作,接受美国亚洲之桥基金会捐赠的外文原版图书,并向中国国内高校图书馆转赠。
1999年,伯川图书馆(简称伯川馆)建成,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位于凌水主校区核心地带,以中国教育家、学校创始人之一
屈伯川博士名字命名。
2004年,开发区校区图书馆(简称开发区分馆)建成开放,建筑面积1万7千平方米,位于大连理工大学开发区校区。
2005年5月,学校图书馆正式启用CALIS馆际互借/文献传递系统,并且成为东北地区馆际互借/文献传递中心之一;同年,开始接受日本科学协会赠书。
2006年7月,被CALIS确定为数字图书馆基地;同年,成为日本科学协会赠书北方地区中转站。
2011年,令希图书馆(简称令希馆)正式开放运行,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位于主校区的西部校区,以中国教育家、力学专家
钱令希院士名字命名,是继伯川图书馆后,学校又一标志性建筑。
2013年,盘锦校区图书馆(简称盘锦分馆)建成开放,建筑面积1万6千平方米,位于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
2016年9月,马克思主义分馆(简称马院分馆)正式对外开放,位于凌水主校区,是为满足学校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需要而设立。
2019年12月,伯川图书馆完成了全面修缮改造。
馆藏实力
馆藏资源
截至2021年底,学校图书馆有实体馆藏累计374万余册(件),累计订购96个平台268个数据库,其中中外文电子图书约175万册、电子期刊5.1万余种。形成以理工科为主,兼顾人文社科、经济管理等学科的多类型、多语种、多载体的完整馆藏体系。伯川图书馆定位为文理馆,馆藏包括社科、理科类中文图书及中文社科、理科类期刊、文艺期刊和报纸、学位论文等特种文献,并专设有凌水书屋(收藏国学文献)和百川文库(收藏该校教师和校友撰写的图书文献)。令希图书馆定位为工程馆,馆藏包括工程类中文图书、外文图书、外文期刊、中文科技期刊以及文艺期刊和报纸等。开发区校区图书馆馆藏以电子信息和计算机类图书为主、兼顾人文社科和理科图书,有藏书20余万册。盘锦校区图书馆馆藏以满足盘锦校区教学科研为主,有藏书约25万册。马克思主义分馆馆藏约2万册,文献类型为中外文图书和期刊报纸。
大连理工大学图书馆引进了John Willy 、IEL、EBSCo、Springer、SCI-E、INSPEC等60多个数据库。对馆藏资源进行整合,自建了西文电子期刊导航、学校研究生学位论文全文、教学参考书全文及教学参考信息数据库、研究生网络学刊、馆藏“满铁”资料全文等特色数据库。经过多年的建设,形成了以理工为主,兼顾管理、经济、人文等学科的多类型、多语种、多载体的馆藏体系,形成印刷型资源与数字化资源并存互补的馆藏文献体系。
支撑保障
据2022年8月图书馆官网显示,依托图书馆建设有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首批)和国家级高校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首批)。图书馆面向全校学生开设文献检索课程和信息素养培训讲座等。学校图书馆为中国高等教育文献保障系统(CALIS)管理中心成员馆、高校图书馆数字资源采购联盟(DRAA)理事馆,与
中国国家图书馆等多个中国国内重要文献信息机构开展馆际互借和文献传递业务;与多个国家、多个机构建立了书刊交换与互赠关系。
大连理工大学图书馆对计算机等硬件设备进行升级改造,开发和引进各类软件,为数字图书馆建设奠定了基础。
大连理工大学图书馆在伯川图书馆内开通无线网络,引进“非纸质资料管理系统”,将电子附件上传到服务器上,供读者下载使用。网上开设了咨询热线、读者留言、图书馆BBS和FAQ,通过网络对读者利用资源提供咨询服务。2005年5月,正式启用CALIS馆际互借/文献传递系统。
大连理工大学图书馆作为教育部科技查新大连工作站第一批部级查新站,从1992年开展科技查新服务,每年完成课题100多个,为学校的教学和科研以及大连地区的科技社会发展提供了高质量的服务。整合馆藏期刊1万种,建立西文电子期刊导航库,导航项目力学学科通过CALIS项目组验收。2006年成立专题研发小组,利用网上的开放资源,自主开发了Open Aecess检索平台软件,为读者深层次的检索雷求提供工具。
组织体系
队伍建设
据2022年8月图书馆官网显示,图书馆有专业馆员90余人,辅助馆员30余人,其中研究馆员6人、副研究馆员21人。
机构部门
据2022年8月图书馆官网显示,图书馆设有3个中心共7个部。
研究开发
研究成果
大连理工大学图书馆参与东北地区、辽宁省和大连市高校图书馆事业的建设,并在其中发挥应有的作用;作为CALIS的首批成员馆,参与了其联合目录、联合购买电子资源、资源共建和馆际互借等工作。举办了“CALIS数字化服务工作研讨会暨第二届国外引进数据库培训周”、“海峡两岸图书信息学暨教育研讨大会”等大型会议。创造条件,加强与国际和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地区大学图书馆的合作和交流。截至2008年6月,先后与12个国家80多个图书文献信息机构建立有文献交换关系。
机构荣誉
2005年,图书馆获得CALIS授予的“文献传递服务工作”三等奖的表彰。
2006年,图书馆被CALIS授予“特别贡献奖”。
2020年10月13日,图书馆获得“DRAA十周年突出贡献奖”和“DRAA十周年特别奉献奖”。
文化传统
形象标识
馆徽呈紫色,为圆形,外环是由学校简称“大工”两字变体组成的未完全封闭双圆环图案,中间为一个繁体的圆形“書”字。
宗旨愿景
服务宗旨:读者第一,服务至上
服务理念:以人为本
读者服务
读者指南
开发区校区图书馆暂无馆藏分布数据
借阅制度
图书借还规则
1、图书借还手续,在各馆优先使用自助借还书机办理,特殊情况到总服务台办理。
2、读者需持本人校园卡借阅,不得转借、代借,因转借、代借而造成的后果,由校园卡所有者负责。
3、特藏和珍本等图书(如百川文库、凌水书屋等室内藏书),仅提供室内阅览,不予外借。如有特殊研究和学习需求,需提出申请,研究同意后办理临时借阅手续。个别珍藏图书资料不开架阅览,需经申请后由馆员取出,以供阅读,阅读后及时通知馆员收回。
4、读者按照图书借阅权限借书,有超期图书未归还或超期罚款超过10元限额的,不能继续借书。
5、读者在办理借书手续之前,应仔细检查,若发现欲借图书有涂划、损毁等现象,需向工作人员说明,由工作人员做相应处理后方可借出。
6、损毁、污染馆藏图书根据损污程度进行相应赔偿。损污严重无法继续收藏和使用的,按遗失图书进行赔偿。
7、寒暑假和节假日期间的到期图书,及因闭馆等原因无法及时返还的,图书馆系统将延期至假期/开馆之后。
8、读者预约到馆的图书须到相应图书馆藏地的总服务台取书。被预约的外借图书须到服务台人工归还。
9、伯川馆和令希馆提供主校区(伯川馆、令希馆、马克思主义分馆)馆藏图书通借通还,马克思主义分馆仅提供该分馆图书的借还。
10、开发区校区和盘锦校区的外借图书需在相应校区归还。盘锦校区的外借图书在闭馆期间可使用24小时自助还书机归还。
11、图书借阅权限、借阅期限及超期罚款规定:
图书续借规则
1、所有外借图书均可续借1次,过期图书不能续借,已被预约的图书不能续借。
2、续借在图书到期前5天内办理。
3、续借的借期自到期日算起,所有图书续借期30天。
4、读者借阅记录中有超期未还图书、超期罚款超过10元限额或违章的不能续借。
图书预约规则
1、预约图书仅限于同一种图书全部借出时方可办理。
2、同一种图书如被多个读者预约,系统将按读者预约的时间先后自动排序。
3、最大预约图书册数:2册。
4、预约申请有效期20天。读者在预约后20天内未收到预约图书到馆通知的,如有需要须对此书再次预约。
5、图书馆系统将通过读者注册的Email、微信向预约者发送预约图书到馆通知,读者也可自行通过OPAC查询预约图书是否已到馆。
6、预约图书到馆保留5天。读者收到预约图书到馆通知后,须在5天内到图书馆藏地总服务台办理借出手续,否则,预约记录自动删除或转至下一位预约读者。
随书光盘借阅规定
馆藏图书随书光盘资源可线上下载和线下到馆拷贝。图书馆优先推荐线上下载方式利用馆藏图书随书光盘资源,在线上下载服务无法提供的情况下可以办理光盘拷贝。
1、线上下载:利用图书馆的搜索平台检索对应馆藏图书的书目信息,如光盘数据库有该条记录,可在该书目下自行下载;如光盘数据库无记录,可以点击“申请开放”进行申请,在提出申请三个工作日后在网上下载。
2、光盘拷贝:读者凭本人校园卡或其他有效证件,带好移动存储设备,到光盘馆藏地图书馆总服务台办理光盘拷贝。
图书遗失赔偿规定
图书是学校重要的文献信息资源,具有阅读传播和历史文献收藏的重要价值,属于国有资产管理范畴。为保护图书馆藏的完整性、避免国有资产流失,同时也为了增强读者对借阅图书的爱护保管意识和物权法律意识,特制订该规定。
一、图书遗失后,读者可优先购书赔偿;若购买不到,再做赔款处理。
二、赔书赔偿规则
1、需购买书名、著者、出版社和ISBN号相同的同版本或更高版本的新书进行赔偿。
2、同时,缴纳图书加工技术处理费8.00元/本。
三、赔款规则
1、小说类图书按原价3倍赔偿。
2、其他类型中文图书:复本4本及以上,按原价的3倍赔偿;复本3本,按原价的4倍赔偿;复本2本,按原价的5倍赔偿;复本1本(孤本),按原价的6倍赔偿。复本数量按照各分馆复本数量计算。
3、多卷书或成套图书,丢失其中一册或多册,按整套图书价格赔偿,且读者不得索取剩余的其他分卷/册。
4、定价在10元及以下的图书,遗失赔偿标准最低不少于30元/本。
5、考虑到外文图书单价较高,外文图书统一按原价3倍赔偿。
四、在办理图书遗失赔偿时,如有超期借阅记录,则须同时缴纳超期罚款。
五、赔书或赔款办理后,原书找到也不再办理退赔。
现任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