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主教
基督教三大流派之一
天主教的全称为“罗马天主教会”,亦称“罗马公教”,简称“公教”,以前也曾音译为“加特力教”。天主教、东正教与新教并列为基督教三大派别,我国学术界通常把它们合称为“基督宗教”。
传入我国历史
基督宗教最初产生于犹太教,并从犹太教中承袭了源自古希伯来文明及与之相关的古巴比伦、古埃及、古代波斯和古希腊罗马等文明中的一些宗教观念和神话传说。这些宗教思想文化因素被基督宗教继承、发扬,在其历史发展中被改造、革新,从而形成了体现在其思想和神学、礼仪及宗教生活中的一些基本观念。比如基督宗教传统中的创世神话、伊甸乐园和洪水传说等皆受到古巴比伦宗教的影响,其素材直接来自古巴比伦文明。此外,其关于基督受难、复活、以及圣母之说,也有一些古巴比伦传说的印痕。
“天主教”一词的西文源自希腊文,意为“全世界的”、“普遍的”。中文“天主”一词,为明末天主教传教士进入中国后,借用中国原有名称对所信之神的译称,取意为至高至上的主宰,以与中国所信奉的神灵相区别,故称其教为天主教。
天主教传入我国的过程曲折多变。元代,天主教一度传入我国,元亡而中断。16世纪,天主教再度传入中国,耶稣会、方济各会和多明我会的传教士相继来中国传教,其中以葡萄牙派遣的耶稣会势力最大。耶稣会会士利玛窦以传播科学知识为媒介,以天主教教义与儒家伦理观念相融合为传教方针,积极活动于中国知识分子阶层,为天主教在中国的广泛传播奠定了基础。17—18世纪,在对中国礼仪的态度问题上,天主教内部发生争论,是为“中国礼仪之争”。1700年起,争论发展为罗马教宗与清朝皇帝的公开冲突。罗马教廷颁发“禁约”教谕,并派遣专使来华,禁止天主教徒祭祖祀孔。罗马教廷的行为激怒了康熙皇帝,认为是对中国内政的干涉,遂拘捕传教士,禁止天主教在华传教。雍正元年(1723年),礼部奏请在全国禁教获准,除少数传教士供职于朝廷外,其他均被逐出中国。乾隆十二年(1747年)后,清廷多次搜捕镇压非法入内地的传教士,天主教在华传教活动受到严重挫折。鸦片战争后,中国门户洞开,天主教势力在不平等条约和西方列强的庇护下,依仗特权深入中国各地,获得较快发展。1900年中国天主教徒达到72万,1921年达200多万,1945年增至300多万。新中国建立后,为了清除中国天主教界的帝国主义分子及其影响,改变中国天主教的殖民状态,中国天主教界的爱国人士首先站出来,愤怒谴责罗马教廷利用中国天主教作为帝国主义颠覆新中国工具的种种行径,号召中国广大天主教徒行动起来,实现中国天主教的自立革新,受到了中国广大天主教徒的热烈响应,从而掀起了一场反帝爱国运动,使长期以来为国外势力操纵的中国天主教改变成为中国天主教界自办的宗教事业。目前,我国天主教共有教区98个,教堂和活动堂点约6000处,教职人员约8000名,神哲学院9所,信徒人数600多万。
基本信仰与经典
天主教信奉天主和耶稣基督,尊耶稣生母玛利亚为“圣母”。“信经”是天主教权威性的信仰纲要,也是信徒受洗入教时必读的经文。其中《使徒信经》是最古老的信经之一,共十二条,有“十二端信道”之说,囊括了天主教信仰的主旨,主要包括三大部分:1.相信全能的父上帝(天主)。他化成天地,创造人类。2.相信天主圣子(耶稣基督)。耶稣降生为人、救赎人类,受难(被处死)、复活、升天,末日审判时将再次降临。3.相信天主圣神(即圣灵)、圣教会、肉身复活等。
圣神是一个较为复杂的概念,基督宗教内部也因之进行过激烈的争论。基督宗教观念中,上帝只有一个,但包括圣父、圣子基督和圣神三个“位格”。三者同为一个“独一真神”,而不是三个神。天主教认为,圣父和圣子相爱而又共发“圣神”,圣神能够“圣化人类”。“圣教会”由耶稣基督创立,“至一、至圣、至公、从宗徒传下”,有“赦罪权”。“肉身复活”指人的肉身将在世界末日复活并接受基督的审判。《圣经》是所有信奉耶稣基督为救主的人们的宗教经典,被认为是基督宗教信仰的总纲。《圣经》分《旧约》和《新约》两个部分,合称《新旧约全书》。天主教会认为,天主是《圣经》的首要作者,《圣经》所记载的是天主的“话”、是天主“圣言”,是教会神学教义、信理、教规、伦理及制度的源泉和基础。天主把圣经委托给教会保管,只有教会有解释圣经的特权,信徒要接受教会的指导。天主教会采用的《圣经》共有经书73卷,其中《旧约》46卷,《新约》27卷。中国天主教采用的中文圣经,主要是天主教思高圣经学会主持翻译的1968年中文版。另外,天主教会还将教理汇编为《天主教教理》,将教规汇编为《天主教法典》。
教制
天主教有一套等级分明、中央集权、逐级管理的教阶体制,也就是所谓的“圣统制”。这套神职人员等级和教务管理体制,公元2-3世纪萌芽,公元4世纪基督教成为罗马帝国国教后,参照帝国官阶体制而逐步完备,在欧洲中世纪定型。该体系“神职教阶”的主体由主教、神父(教内正式品级为“司铎”,神父是尊称)、助祭(执事)三个品级组成,被认为是“神所立的品级”,授职须由主教施行“神品圣事”祝圣,不同品级的神职人员在举行礼仪和“圣事”时具有不同级别的“神权”。但该体系的“治权教阶”,也就是根据教会治理和统辖权以及某些特定分工而形成的级次,把主教划分为多个层次。其中以教宗(教内现多译为“教宗”)为最高首领,罗马教廷作为中央行政机关协助其开展工作,两者现驻在意大利罗马西北部,面积0.44平方公里的梵蒂冈城国。其下有枢机主教(俗称“红衣主教”,有选举教宗的权利)、大主教(总主教)、教区主教等。主教中还有正权主教、助理主教(教区主教出缺时,自动继任为主教)、辅理主教(无自动继承权)等讲究。天主教十分看重这套教阶体系,认为只有信徒而无教阶制,便不能成其为“教会”。按照中国天主教爱国会、中国天主教主教团《中国天主教教职人员认定办法》,天主教教职人员“是指主教、助理主教、辅理主教、司铎(神父)、执事、修女”。其中修女是离家入修会的女教徒,通常须发“三绝大愿”:绝财(不置私产)、绝色(不嫁)、绝意(不持私意,唯修会之命是从),从事祈祷或社会服务等工作,过去曾称为“姆姆”。天主教的教职人员是独身不婚的。问询他们的婚姻或子女情况,是对天主教缺少基本了解的表现,不合时宜。
主要仪式
天主教最主要的宗教活动是“弥撒”。弥撒是对耶稣与门徒最后的晚餐的重演,中心部分是“成圣体”和“成圣血”,此时教徒会跪下并低头,表示最高的敬意。天主教认为,正式完整的礼仪必须在教堂内进行,且只有主教和神父才有“神权”主持弥撒,教徒参与称为“望弥撒”。过去,弥撒一直用拉丁语进行。20世纪60年代后,天主教开始礼仪改革,现多已采用民族语言。有神父的教堂,平时每天都要做弥撒。周末的主日弥撒,往往不止一台,参加的信徒较多。在大的节日中,还举行隆重的“大礼弥撒”,平安夜举行“子时弥撒”。11世纪以来,天主教会逐渐确定七件“圣事”。天主教会认为,与祈祷一类的行为不同,圣事是基督设立的,是圣神“圣化”信徒灵魂的工作,并将“恩宠”赐予领受者,因此天主教会对这些圣事十分重视。
这些圣事是:1.圣洗。即洗礼,是入教仪式,一般由神职人员在教堂中施行。2.坚振。亦即傅油礼,受过洗礼的人皆可领受,表示坚定信仰。一般由主教施行,特殊情况也可由主教委派的神父施行。3.告解。也叫忏悔、“办神工”,又称“和好圣事”,是一种“赦罪”仪式。教徒向神职人员告明“罪过”,获取“赦罪”并做一定的“补赎”。4.圣体。即弥撒中的领圣体部分。天主教认为领圣体是与基督结合,圣体圣事是教会生活的源泉和高峰。5.终傅。由神父或主教为患病或垂危的信徒抹油念经,为其祝福。6.神品。修道生升为神职人员的仪式,由主教施行。7.婚配。由神父主持的教徒结婚礼仪。
参考资料
什么是基督教?-宗教知识.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最新修订时间:2023-08-17 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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