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主教会法典
罗马教廷颁行的教会法全书
天主教会法典是罗马教廷为统治天主教会颁行的教会法全书。由教皇本笃15世(1914一1922)于1917年5月27日颁布。1918年5月19日正式生效。同时宣布新法典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凡与之相抵触的训令、谕旨、习惯等一律无效。以罗马法学家盖尤斯的《法学阶梯》为其体系蓝本制定,共分5编,2214条。
第一编总则,第二编人编,第三编物编,第四编诉讼行为,第五编罪与罚。主要内容涉及教皇权力、教会组织、教阶制度、宗教活动、教会财产、神权等等,是一部完备的教会法编。后为了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于1965年11月开始重新修订。1983年1月被新教会法典《法书大会》取代。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10-12 2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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