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
北京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
北京市人民政府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是北京市人民政府派出机构,行使政府职能,会同有关部门统一协调管理天安门地区的公安、市容环境卫生、工商、物价、税务等项工作;统一规划和协调管理天安门地区的商业、服务业、道路交通等事项。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及本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组织协调天安门地区升挂国旗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在天安门地区举行的外事迎宾、节日庆典等活动。
三、负责天安门地区的市容和环境卫生。组织协调天安门地区社会秩序、市政公用设施,城市绿化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天安门地区文物保护工作。
四、负责天安门地区应急管理工作。
五、负责对有关部门在天安门地区的日常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六、负责天安门地区服务设施的统一规划工作。
七、负责天安门城楼的开放与管理工作。
八、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辖区范围
东起南池子红墙、公安部、革命博物馆、历史博物馆以西以南至前门东大街;西到南长街红墙、人民大会堂西侧路西人行便道路沿至前门西大街;由北往南,包括午门的东西阙门、端门、天安门、金水桥、人民英雄纪念碑、正阳门及箭楼。
内设机构
天安门地区运行调度中心(加挂天安门地区总值班室牌子)
应急协调处
宣传信息处
综合治理处
办公室
天安门城楼管理处
天安门广场管理处
旅游服务处
文物保护和基本建设处
财务处
人事处
机关党委
机关工会
天安门地区综合管理服务中心
现任领导
机构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44号
参考资料
领导介绍.北京市人民政府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
机构信息.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
法定职责.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
最新修订时间:2024-12-14 14:29
目录
概述
主要职责
辖区范围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