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四乡海河巡警总局
天津政府机构
光绪二十八年七月十二日(1902年8月15日),袁世凯接管天津后,当即把从保定带来的2000多名巡警和“都统衙门”原设的1000余名华捕,合并成立了天津巡警总局。这是中国最早的近代警察机构
背景介绍
光绪二十八年七月十二日(1902年8月15日),袁世凯接管天津后,当即把从保定带来的2000多名巡警和“都统衙门”原设的1000余名华捕,合并成立了天津巡警总局。这是中国最早的近代警察机构。
开始,巡警总局内外机构比较简单,其管辖范围也只限于北运河以南的城厢及附近地区。不久,袁世凯为扩大管理范围,又成立了天津北段巡警总局,主要管辖金钟河以北地区,北段总局设在贾家口。原天津巡警总局改称天津南段巡警总局,南段总局设在南斜街。光绪三十年(1904)十一月,又成立了四乡海河巡警总局,管辖天津周围四乡及海河一带。是时,天津的巡警便形成了南段、北段和四乡海河“三足鼎立”的格局。
巡警值勤分站岗、巡逻两种勤务;实行“勤三休六制”,即站岗、巡逻均各为3小时,休息6小时,站岗、巡逻、休息按日轮班交替;各区的5个棚,实行“勤四息一制”,即每天有4个棚值勤,1个棚休息,四乡海河巡警总局还规定:“巡逻要携带巡逻表,每巡行到一处,即由该村加盖戳记;遇有罪应拘捕而无理纠缠或逞凶拒捕的人,巡警应即鸣哨,会合邻近巡警将其拘送局所。”
发展历史
光绪三十四年(1908),清政府民政部奏拟承认巡警道官制,将所有省原设巡警等局归并办理,专营全省巡警、消防、户籍、营缮、卫生事务,光绪皇帝很快批准了这个奏议。
宣统二年(1910)四月,直隶巡警道在天津成立。首任道员为舒鸿贻。同时,将天津南、北两段巡警总局合并,改称直隶全省警务公所。将原南、北两段辖区改为东、南、西、北、中五大区,下设29个分区,原天津四乡海河巡警总局从南段巡警总局分离。翌年,南、北两段复分,南段巡警总局隶属于巡警道;北段巡警总局隶属于新练军,仅辖西、北2区;四乡海河巡警总局又附辖于南段巡警总局。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04-30 10:11
目录
概述
背景介绍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