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设置正科级机构9个,分别为办公室、税政科、收入核算科、人事教育科、监察室、第一税务所、第二税务所、第三税务所、第四税务所。
主要职能
办公室
拟订分局年度工作计划、有关工作制度;起草和审核重要文稿;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会务、档案、督办、信访、保卫、保密、密码等工作;承担税收宣传、新闻发布及机关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承办网站运行和维护工作;组织税收科研、学术交流工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有关事项。
承担分局信息化建设和后勤事务的管理、保障和服务工作;负责分局政策法规、财务管理等有关工作。
税政科
组织实施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等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对有关税种的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实施有关税种的税源管理等办法;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指导有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有关税种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工作。负责分局征收管理、进出口税收管理等有关工作。
收入核算科
牵头编制年度税收计划、出口退(免)税计划、年度免抵调库计划;监督检查税款缴、退库情况;开展税收收入分析预测、税收收入能力估算及重点税源监控、企业税收资料调查工作;承担税收会计核算、统计核算、税收票证管理等相关工作;承担税收收入数据的综合管理应用工作。
人事教育科
组织落实干部人事管理制度;承担机构编制、干部任免、人员调配、劳动工资、人事档案、公务员管理、专业技术职务管理等人事工作;承担科级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的管理、考核及监督工作;监督检查分局执行干部人事规章制度情况。
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员培训、学历教育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开展培训质量考核与评估。
负责分局的党建、党群工作;承担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税务文化建设和基层建设;承担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考察工作及发展党员工作。承担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工作。
负责分局离退休干部的服务和管理工作。
监察室
组织落实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工作制度,拟订具体实施办法;监督检查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贯彻党风廉政责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况;组织协调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受理对分局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及有关申诉;查处分局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开展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
税务所
第一税务所
第二税务所
第三税务所
第一税务所、第二税务所、第三税务所负责税源管理工作。
第四税务所
负责分局纳税评估等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