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气象局是属中国气象局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气象部门领导为主的管理机构。
主要职责
制定地方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计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组织本行政区域内重大灾害性天气跨地区、跨部门的联合监测、预报工作,为市人民政府防御气象灾害提供决策依据;在市人民政府的领导、协调下,负责管理、指导和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组织管理雷电灾害防御工作,制定雷电灾害防护装置检测计划,对雷电灾害防护装置检测单位的资质等级进行认定并监督管理;管理气象资料的共享、使用工作,管理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和专业气象预报的发布工作;组织气候资源调查、气候区划工作,围绕应对气候变化、气候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提供服务、提供决策依据;管理气象设施建设,按照职责权限审批气象台站调整计划,审查重要气象设施建设项目,依法保护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管理本市的涉外气象活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和国家气象主管机构、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现任领导
内设机构
气象台
气候中心
海洋台
科研所
环境气象中心
雷达研试中心
信息中心
人影办
气象服务中心
预警信息发布中心
灾害防御技术中心
机关服务中心
事业单位
天津市气象台(天津市海洋气象台、海河流域气象中心)
天津市气候中心(天津市生态与农业气象中心、天津市
气象卫星遥感中心)
天津市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
天津市气象科技服务中心 (天津市专业气象服务台、天津市气象影视中心)
天津市气象局后勤服务中心
天津市气象学会秘书处
获得荣誉
2015年2月,获得
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的“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地址
地址:中国天津市气象台路1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