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是
天津市审判机构,于2018年3月1日挂牌成立。负责滨海新区、东丽区、宁河区依法属于中级人民法院职责的司法审判工作。依法管辖天津市康宁监狱、天津市津西监狱及其分监狱、天津市长泰监狱、天津市滨海监狱的减刑、假释案件。2019年4月1日正式履职。
内设机构14个: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执行裁决审判庭)、天津知识产权法庭、行政审判庭(赔偿委员会办公室)、执行局、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办公室、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司法警察支队、政治部〔含干部处(督察室)、宣教处〕,机关党委办公室。
天津法院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紧密结合天津的战略定位,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不断深化改革创新,切实保障创新驱动发展,不断创造和积累可复制、可推广的“天津”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