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天津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位于天津市,该部门于1999年11月2日正式成立,1999年12月1日正式对外挂牌。该机构的主要职能是承担检区检务工作等。
历史沿革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成立于1999年11月2日,于1999年12月1日正式对外挂牌办公,系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设在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正处级分支局。
2002年2月,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局机关办公地点由市区迁至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后,开发区检验检疫局又被赋予业务主管处职能,对内称轻纺机电检验管理处。
2006年11月,为适应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对有关职能再一次进行调整,开发区检验检疫局在原以轻纺机电为主要业务的基础上,增加了动植食产品业务与检务业务,进一步强化了开发区内检验检疫职能,同时取消轻纺机电检验管理处职能。
2010年6月,为适应工作需要,在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保税物流中心设立正科级机构,名称为物流中心查验科,对外名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保税物流中心办事处”。其主要职责为:负责进出开发区保税物流中心货物的检验检疫和检务工作。
机构职能
1.承担检区内进出口货物的检验检疫工作。
2.承担检区检务工作。
3.承担受理检区内行政许可项目和登记备案相关工作。
4.承担检区内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商品的入境验证工作;在授权范围内开展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免办证明工作和免予强制性产品认证检验处理程序的相关工作。
5.承担检区内病媒昆虫、有害生物的监测工作。
6.承担检区内出入境木质包装检疫工作。
7.承担检区内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
8.承担业务信息、数据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
9.承办天津检验检疫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检验检疫监管范围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区西区、出口加工区。
内设科室
开发区检验检疫局内设办公室、检务科、动植食科、机电科、轻纺科、查验科,共6个科室。
办公室工作职责
1. 负责协调本局日常工作。
2. 负责本局会议、文件、信息宣传工作。
3. 负责本局有关综合业务工作。
4. 负责本局样品、印章管理工作。
5. 负责本局人事劳资、财务、设备管理工作。
6. 负责本局机动车辆的管理工作。
7. 负责滨海新区、开发区及加工区相关工作。
8. 负责其他后勤保障服务。
检务科工作职责
1. 负责受理天津开发区的出口机电轻纺产品的报检,负责开发区内企业的动物、植物及其产品和食品的出口报检。
2. 负责所受理报检单证的计费工作。
3. 负责业务范围内通关单、证书的缮制、校对、审核、发放工作。
4. 负责本科所使用的证书专用章和检验检疫专用章的使用和保管工作。
5. 负责本科空白证书的管理(领用、使用、核销、保管等)。
6. 负责本科的档案管理。
7. 负责本科的考勤及办公物品的管理以及信息、月报的上报工作。
8. 负责检区内产地证工作。
动植食科工作职责
1. 负责检区内出入境食品、化妆品、动物产品、植物产品的检验检疫和进口产品的后续管理。
2. 负责检区内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及厂库的卫生注册登记及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出口动物源性食品加工企业卫生登记的卫生注册登记及监督管理工作。
3. 负责检区内进出口动植物产品生产、加工、存放企业的备案登记和日常监督检查。
4. 负责业务范围内木质包装检疫和集装箱检疫。
5. 负责业务范围内相关信息、数据的统计、分析和上报。
6. 负责检区内日常的卫生监督和媒介生物监测。
机电科工作职责
1. 负责检区内进出口机电产品检验检疫及监管工作。
2. 负责分管商品进出口安全质量许可的初审和监督检查。
3. 负责进口旧机电产品备案初审。
4. 负责强制性产品认证免办工作的初审和核查。
轻纺科工作职责
1. 负责检区内进出口轻工、纺织类商品的法定检验检疫和出口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
2. 负责分管商品进出口安全质量许可证的初审和监督检查。
3. 负责输港的燃气具的核证审批和监督抽查工作。
查验科工作职责
1. 负责对检区内存储场地进行日常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2. 负责空港转关进境货物木包装的日常检疫、检疫处理监督工作。
获得荣誉
2017年11月,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获得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荣誉。
地图信息
最新修订时间:2022-06-18 16:20
目录
概述
历史沿革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