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祝藏族自治县教育局
天祝藏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天祝藏族自治县教育局,是县政府主管全县教育行政工作的政府机构。
职能调整
1、划入的职能
原市教育局承担的普通初级中学设立的审批职能。
2、强化的职能
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中提出了“实行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新体制。为此,必须强化以下三个方面的职能:一是统筹规划职能;二是经费保障职能;三是教育管理职能。
主要职责
县教育局是县政府主管全县教育事业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拟定具体制度、办法、措施并组织实施。
2、研究制定全县各类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确定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规模、结构、布局、速度和步骤,组织实施教育规划、计划,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
3、综合管理全县普通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和民族教育等工作,指导和协调各乡镇和各有关部门的教育工作。
4、管理和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和文化课教学工作及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国防教育、人口教育、环境教育等工作。
5、负责组织对各乡(镇)政府教育工作和各级各类学校的督导与评估;指导各乡(镇)教育督导工作的开展,研究拟定督导评估的具体制度和办法。
6、主管全县普通高校、中专和成人高校、中专的招生工作,负责全县的高、中等教育自学考试和初、高中会考工作,计划和指导全县的中小学招生工作。
7、会同有关部门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管理教育经费、基建投资、教育援助和教育贷款。负责教育内部的经费审计,指导全县的校舍建设。
8、负责全县教师队伍的建设,组织对教育行政管理干部及中小学教师的培训,指导全县师资培训工作,配合有关方面落实教师待遇,保障教师合法权益,负责教师资格的认定、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师范院校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等工作,制定教职工编制方案,负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校长、教职工的管理。
9、组织和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学研究和改革工作,负责推广本县和引进传递外地的教改成果教改信息。
10、组织和指导全县学校勤工俭学工作,扶持和发展校办产业。
11、负责教学设备、仪器、图书的计划、调配、管理和使用,指导各乡镇和县直学校的常规实验教学和电化教育工作。
12、负责教育宣传、教育统计及信息系统的开发和建设工作。
13、指导有关教育协会、教育基金会等社团组织的工作。
14、承办县委、县政府和省市教育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内设机构
1、政府教育督导室
负责组织对各乡(镇)政府教育工作和各级各类学校的督导与评估;监督、检查下级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执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情况;评估地方和学校的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指导各乡(镇)教育督导工作和学校工作的开展;研究拟定督导评估的具体制度和办法;反映下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教育工作者的要求,对教育工作中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同级和上级政府及其教育主管部门报告有关情况,提出建议。
2、招生办公室
主管全县普通高校、中专和成人高校、中专的招生工作,组织实施各类考生的报名、资格审查、政治思想考核、体格检查、文化课考试及建档工作;负责各类招生资料的征订发行工作;统计、总结、上报当年招生工作的各类数据和工作情况.
3、党政办公室
综合协调机关的政务、事务,负责局务会议及综合性会议的组织、安排,及会议议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机关公文处理和档案资料的管理、保密工作和来信来访接待处理工作。负责教育宣传、信息征集工作和机关职工的学习工作。负责机关行政事务。负责教育系统精神文明、综合治理、行政执法工作。办理局党委日常工作,负责学校领导、机关干部的考核、推荐工作。
4、人事股
负责全县教育系统的机构编制,人事调配、劳动工资、离退休人员的审批,综合管理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和教育行政管理干部及培训工作;负责师范院校大中专毕业生的分配工作,组织全县中学教师中、初级职称,小学教师高、中、初级职称的评审工作;负责全县教职工的考核工作;负责全县离退休教师、教协和教师奖励基金使用等工作。
5、基础教育股(加挂统计股牌子)
综合管理全县普通教育、师范教育、民族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指导推动九年义务教育的实施工作;负责制定全县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教育年报的统计工作;组织指导中小学德育工作、教学工作、体育工作、艺术教育、劳动技术教育及国防、人口、环境、安全教育;负责初、高中会考工作。
6、职业教育、成人教育股(加挂工农教育委员会办公室、职工教育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负责规划和协调全县职业教育,指导职业学校的德育工作和教学工作,指导职业学校的学生管理和职教师资建设,负责职教师资班的招生推荐工作,指导职业技术学校的基地建设和产业开发,负责检查评估职业技术学校的教学质量、办学水平。统筹规划和协调全县成人教育工作,负责全县农牧民扫盲教育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教育,负责协调农业广播学校的招生和毕业生考试工作,负责成人学历教育和教学质量的评估、检查、管理工作,负责社会力量办学的审批、协调、管理工作,参与城乡教育综合改革。
7、计财内审股
负责全县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及教育经费的预算、审拨,监测教育经费“三个增长”执行情况。统计全县教育经费的投入情况和基建项目的计划、审定、基建工程的检查、验收,校舍建设、维修,教育费附加的征管和专项教育资金的管理。负责国内外贷款、捐赠筹资的管理及执行情况的监测、检查工作;负责学校勤工俭学和校办产业工作;负责学校房地产的管理和机关后勤服务工作,具体负责县直中小学教育经费的预算、审拨工作。负责指导和检查各乡(镇)教育内部审计工作。组织实施全县教育系统内部的重大审计事项,承担县直学校的财务审计工作和全县教育系统的重要审计调查,监督检查审计意见书或审计结论的执行情况及教育内部审计人员的培训工作。
8、教研室
组织和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学研究和改革工作;负责制定全县教研工作规划,拟定教研课题,做好课题管理;组织承担课题研究和教改实验;组织群众性教研活动,对基层教研工作进行定期检查、指导服务;负责编辑教研资料,推广本县和引进传递外地的教研成果、教改信息;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发现和培养典型,总结和推广典型经验;研究解决教研工作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承担上级教研机构布置的教研任务,定期汇报教研工作进展情况。
9、电教馆
负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教学设备、仪器、图书的计划、调配、管理和使用,指导各乡镇和县直学校的常规实验教学和电化教育工作;负责收集、储存、整理有关基础教育的电教教材、资料和信息;结合教育、教学的实际过程,研究电教教材和教法,促进教学改革;开展电化教育技术服务和咨询活动,普及电化教育知识;开展信息技术教育,为师生最大限度的提供教育信息资源,促进教育技术现代化;负责组织培训电化教育工作人员。
10、自学考试办公室
贯彻执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自学考试报名、宣传、咨询、资格审查及教材辅导资料的发行工作;负责实施县级分考区国家考试的组织及考点建设工作;负责社会助学及自考辅导工作;指导乡镇自学考试服务站的工作;建立健全考籍档案;完成上级自考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员编制
县教育局行政编制9人,事业编制2名。其中局长1名、党委书记1名、副局长2名、纪委书记1名。另设工会主席1名。
核定事业编制21人,其中政府教育督导室4人,招生办公室3人,教研室14人。(政府教育督导室、招生办公室、职工教育办公室各设事业编制专职副主任一人。)
非领导职务职数按有关规定另行规定。
参考资料
资料来源.新华网.
最新修订时间:2022-03-31 1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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