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人民政府
湖北省天门市的国家行政管理机关
天门市人民政府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
湖北省
天门市
的一级
国家行政机关
,是天门市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
主要职责
(一)负责起草和审核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出的各类文件、电报,管理市政府印章。
(二)负责市政府会议的筹备工作,组织落实会议决定的事项。
(三)负责督促、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区政府对国家法律法规,
国务院
、
省政府
和市政府文件、会议、指示、命令、决定及市政府领导重要指示的贯彻执行情况,并及时向市政府领导报告。
(四)研究市政府各部门和县、区政府请示市政府的问题,提出审核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决定。
(五)负责协助市政府领导办理需由市政府直接处理的
突发性事件
和重大事故。
(六)负责收集整理
政务信息
,准确及时地向上级政府和本级政府上报,并提出建议。
(七)负责市政府重大调查研究活动的安排组织工作,并提供具有前瞻性、可行性的调研报告,供领导决策参考。
(八)负责办理省人大、省政协和市人大、市政协交办的有关议案、建议、提案。
(九)负责协助处理人民来信来访,及时向市委、市政府领导报告来信来访中涉及的重要情况。
(十)负责市政府重要活动的安排组织工作;负责市政府值班、
安全保卫
工作。
(十一)负责
行政事务
、机关人事、
思想政治
工作,搞好
后勤保障
和服务工作。
(十二)负责市政府接待事务、对外联络事务,负责市政府驻外机构的管理和友好城市的缔结及有关工作的办理。
(十三)按规定办理市政府办公室和市政府驻外机构的中层干部的任免工作。
(十四)负责市行政中心的安全保卫工作。
(十五)负责办理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现任领导
参考资料:
参考资料
杨兴铭当选天门市市长(图|简历)
.中国经济网.
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杨兴铭同志为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的决定
.天门网.
市政府领导
.天门市人民政府.
最新修订时间:2024-06-27 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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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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