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市公安局
太仓市政府职能部门
太仓市公安局是市政府主管全市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领导、组织、管理全市的公安工作。
简介
根据《中共苏州市委、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太仓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苏委〔2009〕276号)和《中共太仓市委、太仓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太仓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太委发〔2009〕35号),设立太仓市公安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建制。
职能
一、太仓市公安局职责调整
(一)取消的职责
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加强的职责
1.强化制定实施全市公安工作转型优化、科学发展规划的职能,服从服务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
2.强化应急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驾驭社会治安局势的能力,全面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3.强化以创意警务为引领的公安机关社会管理创新职能和执法规范化建设,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4.强化队伍的教育、训练、管理和督导职能,培育警队精气神,切实提高民警履行职责的能力。
二、太仓市公安局主要职责
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和国务院、市委和市政府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部署、指导、检查、监督全市公安工作。
(二)及时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
(三)及时向上级公安机关市委、市政府提供各类重要信息,并根据公安职能提出和制定对策。
(四)负责对全市重大案件、治安事件、灾害事故的侦查处理;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妥善处置各类突发性事件,确保全市社会稳定。
(五)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开展人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大型活动和公共场所、特种行业等管理工作。
(六)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全市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监督全市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七)负责管理市看守所、行政拘留所工作。
(八)指导、检查、监督全市各级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负责全市劳动教养和收容教育案件的审核报批工作。
(九)依法管理出入境和境(国)外人员在我市居留、旅行的工作。
(十)制定全市公安机关装备被装配备和经费等警务保障的计划、分配方案、标准和制度。
(十一)制定全市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和行动技术建设规划;组织实施全市公安科学技术工作。
(十二)负责全市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十三)负责全市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机动(非机动)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全市公安机关人员的管理教育及公安宣传工作;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
(十五)制定全市公安队伍监督管理规章制度,分析队伍状况;负责全市公安队伍的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全市公安队伍的违纪案件。
(十六)对武警中队执行公安任务及相关业务建设实施领导和指挥。
(十七)负责全市消防工作。
(十八)组织实施对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来我市的安全警卫工作。
(十九)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三管理交通、消防、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
四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境内居留等有关事务;
五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六对看守所、行政拘留所在押人员进行看守管理;
七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卫工作;
八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九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太仓市公安局设3个综合管理机构、14个执法勤务机构、17个派出所、2个监管场所。
(一)综合管理机构
综合管理机构设置3个,其中政治处为副科级建制,办公室、后勤管理科为正股级建制。
1.政治处
政治处既是公安局党委主管全市公安政治工作的办事机构,也是负责指导全市公安队伍建设的行政职能部门。管理和协调干部人事、内外宣传、队伍建设、教育训练、辅警管理等工作。
下设机构:人事科、宣传科、队伍建设科、辅警管理科,均为正股级建制。
(1)人事科
(2)宣传科(警方公共关系科)
负责公安队伍思想理论教育工作;负责对外宣传报道工作,主管《太仓日报》警方专版、太仓电视台《警方在线》,负责与新闻单位的协调与沟通;负责互联网太仓公安博客、公安微博、图片新闻、警方新闻栏目的日常维护;负责全市公安机关警营文化建设、先进典型宣传、警察公共关系建设、“双拥”等工作;负责民警抚恤工作;指导全市见义勇为工作,负责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的日常工作。
(3)队伍建设科(综合科)
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公安机关的队伍正规化建设、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立功创模活动、表彰奖励和公安党建等工作;掌握全市公安队伍建设情况,收集、分析、综合有关重要情况和重要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组织开展政工调研,起草政工重要文件、讲话和报告,负责政治处重要会议的会务工作;承担政治处日常事务工作和文件材料的收发、督办工作;负责内部政工网站的维护工作。贯彻公安部《人民警察训练条令》,规划、指导和管理全市公安机关民警教育训练工作,制定全市公安教育训练发展规划、年度教育训练实施意见等规范性文件,组织管理全局性民警培训,指导监督各警种部门组织实施警种专业培训和基层一线民警培训;协助管理领导干部“菜单式”培训、民警上岗和首任培训、职务和警衔晋升培训、随岗培训等工作;组织开展民警轮训轮值,负责市局培训基地的日常管理以及教官队伍建设和教学管理工作;组织管理民警在职学历教育、司法考试等相关工作。
(4)辅警管理科
指导全局辅警管理工作;负责市局辅警的招聘、调配、劳动工资、保险福利、考核、教育培训、奖惩、续聘、解聘、档案等管理工作;掌握辅警队伍状况,制定辅警管理制度。
2.办公室(警务创新创意办公室)
掌握全市公安工作情况及全市社会治安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组织开展调查研究,起草重要文件、讲话和报告;负责创意警务工作;负责局发公文审核和文件收发办理;负责局领导政务活动、重要会议会务、公务接待的协调安排;负责重大事项、领导批示、建议提案办理的组织协调、督查督办;负责公安统计、绩效考核、保密、档案、机要及印鉴管理等工作;负责公安专网及互联网公安门户网站的日常管理。
3.后勤管理科(财务结算中心)
负责全市公安经费的综合管理,负责全市公安机关各项经费和会计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公安装备和被装管理工作;负责本局办公用房及配套设施、办公用品等管理工作;负责本局资产的清理、登记、核实以及涉案、非涉案财物管理等工作;管理和调度本局机关机动车辆,指导全市公安机关驾驶人员安全教育及制度建设;负责本局后勤服务,管理局机关生活服务和警体训练设施,会同本局有关部门做好民警的福利保障工作。
(二)执法勤务机构
市公安局设14个执法勤务机构。其中指挥中心、国内安全保卫大队、治安警察大队、交通巡逻警察大队、刑事警察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禁毒大队、巡防大队、网络警察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法制大队为副科级建制,单位内部安全保卫大队、人口管理大队、警务督察大队为正股级建制。
1.指挥中心
下设机构:指挥调度科、情报研判科、网上公安管理中心(新闻发言人办公室),均为正股级建制。
2.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加挂“对外联络办公室”、“警卫科”牌子)
负责国内安全保卫、警卫、反邪教等工作;负责对维权活动、非政府组织进行调查工作;负责民族、宗教、意识形态领域等方面维护国家安全工作。
下设机构:一中队(国保中队)、二中队(反邪教中队)、三中队(警卫中队),均为正股级建制。
3.治安警察大队
负责对公共场所、特种行业治安管理工作;负责治安行政案件的查处及治安部门管辖刑事案件的侦查;负责危险物品、枪支弹药、管制刀具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大型活动安全保卫工作;负责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处置工作;负责对保安的教育、培训、管理工作;负责家犬管理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对精神病患者、流浪乞讨人员的管理救助。
下设机构:一中队(治安管理中队)、二中队(案件查处中队)、三中队(特勤中队)、四中队(综合管理中队),均为正股级建制。
4.交通巡逻警察大队
负责全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市交通秩序管理、交通违法纠处、交通事故处理、交通安全宣传、车辆和驾驶员管理以及交通警卫任务和交通管制工作;承担道路治安巡逻任务。
下设机构:政秘科、秩序管理科、交通管理控制中心、车辆管理所、非机动车辆管理所、事故处理中队、城厢中队、南郊中队、经济开发区中队、浏河中队、港区中队、璜泾中队、沙溪中队、双凤中队,均为正股级建制。
5.刑事警察大队(加挂“有组织犯罪侦查大队”牌子)
负责刑事侦查、反恐工作;负责打黑除恶工作;负责刑事犯罪信息、刑事技术、刑事特情工作。
下设机构:一中队(重案中队)、二中队(有组织犯罪侦查中队)、三中队(刑事技术中队、加挂“物证鉴定室”、“DNA实验室”牌子)、四中队(案件审理中队)、五中队(街面中队)、六中队(东片刑侦中队)、七中队(西片刑侦中队)、八中队(综合中队)、九中队(合成侦查中队),均为正股级建制。
6.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负责全市经济犯罪案件侦查工作,建立健全防范、打击经济犯罪的预警机制、防控机制、协作机制,积极参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
下设机构:一中队(侦查中队)、二中队(涉税侦查中队,加挂“驻国税办公室”、“驻地税办公室”牌子)、三中队(综合中队),均为正股级建制。
7.禁毒大队
负责毒品犯罪案件侦查工作;负责毒品预防教育、禁吸戒毒、禁种铲毒工作;负责麻醉药品、精神药物安全管理和易制毒化学品管制等工作。
下设机构:缉毒中队,为正股级建制。
8.巡防大队
负责全市社会面的巡逻防控工作的检查、指导;负责市区(城厢、科教新城、开发区)的巡逻防控工作。
下设机构:巡逻一中队、巡逻二中队、巡逻三中队、便衣行动中队、巡防指导中队,均为正股级建制。
9.网络警察大队(加挂“科技科”、“信息通信科”、“技术防范科”牌子)
负责科技、信息通信、技术防范等工作;负责网络违法犯罪案件侦查工作;负责网吧等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管理;协助有关警种部门破案追逃。
下设机构:一中队(信息通信中队)、二中队(网络监察中队)、三中队(软件开发中队)、四中队(技术防范中队),均为正股级建制。
10.出入境管理大队(加挂“港区出入境管理办公室”、“行政许可服务大队”牌子)
负责全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工作;负责本市公民因私出国及赴港澳台的受理审批发证工作;依法管理外国人、华侨、港澳台居民出入境和居留的有关签证及证件;归口管理查处违反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及其它涉外案(事)件的工作;贯彻执行有关行政许可的法律、法规、规定;负责全市公安行政许可工作;管理监督公安局派驻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下设机构:一中队(受理中队)、二中队(管理中队),均为正股级建制。
11.法制大队
研究提出全市公安法制建设规划,指导、检查公安执法工作;参与研究、处理重大、疑难案(事)件,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承担公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国家赔偿及有关听证等工作;指导并办理市公安局各部门的刑事和行政案件。
下设机构:执法监督中队,为正股级建制。
12.单位内部安全保卫大队
收集掌握和分析研判单位内部安全稳定情况,预防化解和协调处置各类不安定事端;依法监督指导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确保重点单位重要部位的安全;指导单位内部治安保卫队伍建设。
13.人口管理大队
贯彻落实实有人口服务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政策;组织实施户籍人口、寄住人口、外来人口和境外人员服务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关注对象;组织实施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完善人口信息系统管理建设,推进外来人员信息社会化采集工作;深化社区和农村警务建设;加强对派出所工作的服务指导。
14.警务督察大队
负责公安队伍、公安中心工作和重大警务部署的督察,受理、核查、督办群众投诉,维护民警正当执法权益。
(三)派出所与监管场所
1.市公安局共设17个派出所:城中派出所、城西派出所、金仓湖派出所、科教新城派出所、经济开发区派出所、板桥派出所、陆渡派出所、浏河派出所、港区派出所、浏家港派出所、金浪派出所、璜泾派出所、沙溪派出所、岳王派出所、双凤派出所、水上派出所(加挂“水上警察大队”牌子)、公交派出所,均为副科级建制。
水上派出所(加挂“水上警察大队”牌子)的主要职责:研究、掌握水上治安动态,整治重点水域治安秩序;负责全市水域的巡防、治安管理、警卫任务和重大活动安全保卫工作,水域先期处警;负责水上刑事案件、治安案(事)件的侦查处理及重大灾害事故的抢险救灾工作;负责全市水上船舶簿户牌的制发。
公交派出所的主要职责:负责管理和维护太仓市农工站、长途客运站治安秩序,查处打击车站内及公交客运中发生的扒窃、拎包、赌博、诈骗、“两抢”及车匪路霸等违法犯罪活动;负责客运行业的稳控工作、内部防范和驾驶员交通安全、治安防范管理,承担出租汽车、长途客车和旅游客车的治安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消防和警卫工作;负责本单位民警队伍的教育和管理;完成交办的其他任务。
2.监管场所设看守所(加挂“监管大队”牌子),为副科建制;行政拘留所,为正股建制,归属看守所管理。
执行监所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上级对公安监管工作的部署要求;完善监所管理工作规章制度,保障监所安全;依法规范羁押监管、执行刑罚和行政处罚工作,加强对被监管人员的教育转化,切实保障被监管人员的合法权益;组织深挖犯罪工作,配合办案,扩大战果;负责监管民警队伍建设工作;协调与市法院、检察院、司法局、武警中队等单位在监所工作方面的关系。
看守所下设机构:一中队(管理教育中队)、二中队(深挖犯罪中队),均为正股级建制。
(四)按规定设置纪委、监察室(“审计科”与其合署)、工会、团委、妇委会。
人员编制
核定太仓市公安局政法专项编制745名。
核定领导职数为:局长1名、政委1名、副局长6名、副政委1名、纪委书记1名、政治处主任1名;
核定综合管理机构领导职数:科长(主任、政治处副主任)9名,副科长(副主任)14名;
核定执法勤务机构领导职数:副科职大队长(指挥长、教导员)22名,正股职副大队长(副指挥长、副教导员)27名;正股职大队长(指导员)6名,副股职副大队长(副指导员)6名;科长(主任、所长、队长、中队长、指导员)92名,副科长(副主任、副所长、副中队长、副指导员)109名;
核定派出所领导职数:所长(教导员)34名,副所长(副教导员)56名;
核定看守所领导职数:所长(教导员)2名,副所长(副教导员)3名,中队长(指导员)4名,副中队长(副指导员)4名;
核定行政拘留所领导职数:所长(指导员)2名,副所长(副指导员)2名。
纪委、监察室(“审计科”与其合署)、工会、团委、妇委会领导职数按规定配备。
现任领导
局长:周强
获得荣誉
2022年1月,入选2019-2021年度江苏省文明单位候选名单。
地图信息
参考资料
太仓市公安局.太仓市人民政府网.
最新修订时间:2023-08-13 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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