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太原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根据《中共太原市委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太原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并发〔2004〕21号),太原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是太原市人民政府主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直属机构。
机构职能
(一)承担太原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具体职责是:研究提出安全生产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措施建议;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的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全市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考核、奖惩办法;组织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督查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参与研究有关部门在产业政策、资金投入、科技发展等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的相关工作,制定全市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太原市伤亡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组织协调生产安全应急救援工作;承办市安委会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督促、检查市安委会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承办市安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综合管理全市安全生产工作。
贯彻和落实国家、省下达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和安全技术标准;组织起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
(三)依法行使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能,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研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四)建立全市安全生产信息系统,负责收集、整理、综合统计、预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并发布安全生产信息,综合管理全市生产安全伤亡事故调度统计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分析工作。
(五)综合监督检查煤炭行业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规情况,参与煤矿事故的调查处理。
(六)组织指导和监督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安全评估、审核评价工作;负责综合监督管理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依法负责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发放工作。
(七)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申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审查、核准工作;负责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情况进行监督。
(八)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组织实施对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进行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安全培训、安全咨询等社会中介组织的资质管理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
(九)组织、指导全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考核工作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经营管理者、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
(十)负责监督管理辖区内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监督工矿商贸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管理工作。
(十一)依法监督检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依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和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十二)拟订安全生产科技规划,组织、指导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技术示范工作。
(十三)组织实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及注册管理工作。
(十四)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下设机构
办公室   1、负责承办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局办公会议、全体会议和有关大型会议,大事记工作。 2、负责局政务工作的协调、督办,承办政务公开工作。 3、负责局育林工作和工会工作。 4、负责工作总结、领导讲话、工作汇报、请示等文件材料的起草和文字把关工作。 5、负责局机要及文件收发、印鉴使用管理、文印、档案管理、信息、保密等工作。 6、负责局办公用品的购置和领用管理工作。 7、负责局接待工作。 8、负责局车辆、会议室管理、处室标准化建设管理工作,协调后勤工作。 9、负责信访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事项。
安全生产监察队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国家和省、市有关安全专项整治的规定,负责对非煤矿山、工业、城建、商贸等行业的安全生产进行监察; 2.参与责任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3.按照职业安全法规和标准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等行业职业危害的防治工作;依法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 4.参与重、特大事故的救援及事故调查工作.
太原市矿山设计院(太原市安全评价中心)   1、负责煤矿矿井专项设计; 2、负责煤矿矿井专项安全评价,非煤矿山专项安全评价,危险化学品专项安全评价,安全预评价,安全验收评价; 3、负责物理勘探; 4、矿山测量; 5、安全技术咨询服务。
财务处   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财务、经费、国有资产管理和审计工作;负责有关安全风险等资金的收取和管理工作。
政策法规处   负责有关综合性安全生产规章和重要文件起草,安全生产有关政策研究;监督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监督、检查安全生产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承办安全生产方面的行政复议工作。
局机关生活后勤服务中心   一、负责搞好局机关办公区、宿舍区水、电、暖的供应及维修管理工作,多管齐下、综合治理,抓好节水、节电工作,保证水、电、暖的正常供应并形成一套严格的管理机制。二、搞好办公区的卫生保洁工作,保证办公环境的卫生清洁,规范有序,为全局创造良好的办公环境。三、加强保安管理,做好办公区、宿舍区的治安防范和消防安全工作,确保不发生治安案件和火灾事故。四、抓好局机关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形成一套种类齐全,要素完备、归属清晰、责任明确、反映准确的物资管理体系。五、配合局搞好计划生育、户籍管理工作,不出现违反计划生育现象,户籍管理规范有序。六、负责做好机关职工夏季、中秋节、春节等节日福利发放的相关工作。七、按机关党委的安排部署,做好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八、按局综治领导组的要求,做好全局综合治理工作。九、加强队伍建设,建设一支高素质后勤保障队伍,圆满完成各项后勤服务工作。
太原市安全生产培训中心   负责安全生产监督员、本地区(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机构教师的培训和全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任务。
最新修订时间:2023-04-29 12:30
目录
概述
机构职能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