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旅游局
太原市政府工作部门
贯彻执行旅游业管理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拟定全市旅游业发展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机构位置
新建路69号太原市政府办公楼3号楼
机构职责
太原市旅游局主要职责:
(二)编制全市旅游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县(市、区)制定旅游发展规划,并对县(市、区)旅游发展规划和新建旅游度假村项目进行初审。
(三)指导协调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和旅游设施建设;负责全市旅游资源普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协调管理旅游景区、景点;负责全市景区(点)质量等级初审工作;协调和指导旅游商品的开发研制工作。
(四)负责对市属国内旅行社的设立进行审批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三星级以下涉外旅游饭店评定和旅游定点经营单位、旅行社设立门市部的核准和管理工作。
(五)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全市旅游交通运输和旅游安全工作;负责全市旅游市场和服务质量的监督检查和旅游投诉处理工作。
(六)负责全市旅游整体形象宣传,组织全市旅游市场促销工作,开发国际、国内旅游客源市场;负责国际、国内旅游组织间的合作交流和联络接待;负责市场信息交流工作。
(七)负责全市旅游行业的统计、财务会计业务指导工作;制定全市旅游项目投资计划,对旅游项目开发经费的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八)组织和指导旅游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全市各类旅游从业人员的资格考试和等级考试工作。
机构设置
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综合处理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内外联络、协调、会议组织、文电处理、保卫工作;负责局机关行政及后勤管理工作;指导旅游从业人员岗位证书培训、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事、劳资和机构编制工作;负责局政务公开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太原市旅游执法监察大队(太原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   一、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旅游法律、法规和对旅游市场管理、旅游发展方面的方针政策;二、负责我市旅游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三、负责进行全市旅游市场执法检查,查处旅游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违法经营行为;四、受理、处理各种旅游投诉、举报,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五、负责对全市导游人员、讲解人员管理、指导和监督;六、配合公安机关打击旅游市场中的违法犯罪活动,贯彻执行旅游产业规划和景区祥规。制止旅游景区内违章违法建筑。
太原市旅游发展信息中心   一、公开旅游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二、公开全市和县区旅游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三、公开全市旅游经济信息。四、公开市旅游局行政许可事项、依据、条件、程序、时限和需要提供的材料及办理情况。五、公开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和旅游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和应对处理情况。 六、维护和更新公开的旅游信息,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七、负责建立旅游管理信息系统,对旅游行业实行网络化管理。八、负责旅游行业统计的月报、季报、年报和旅游企业决算等工作。九、负责“五一”、“十一”、“春节”黄金周旅游信息的收集和发布及海内外游客的抽样调查工作。十、负责收集国内外旅游发展信息。
行业管理处   负责拟定旅游行业的标准并实施监督;对设立国内旅行社进行审批;受理投诉,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监督和检查旅游保险实施工作;参加重大旅游安全事故的救援处理;组织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创建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市场开发处   拟定全市旅游市场开发规划和年度市场促销方案并组织实施;研究国际、国内旅游市场动态,向全市旅游业提供市场信息;负责旅游组织间的合作交流及联络接待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太原市旅游培训中心(太原市导游服务管理中心)   1、培训中心:职责: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旅游人才培养规划,拟定全市旅游人才培训规划,指导全市旅游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组织旅游行业岗位资格考试和等级考试;负责旅游行业上岗、在岗、年审、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组织旅游教育培训对外交流学习活动;负责组织协调各类旅游服务技能大赛活动。 2、导管中心:职责负责全市导游人员的注册登记,代办导游证、导游等级证和IC卡;负责组织社会导游人员参加年度审核、年审培训和业务培训等工作。
规划统计处   研究拟定我市旅游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的旅游信息、旅游调研、旅游资源普查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市旅游基本建设立项和利用外资工作;指导重点旅游区的规划开发建设;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政策法规处   负责拟定全市旅游业发展战略和行业政策、规章,并负责监督实施;负责行业政策法规综合性材料、信息、调研工作;负责指导旅游行业教育培训工作;负责赴境外旅游人员的审核报批工作;完成领导完成交办的其它工作。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2-06-16 13:08
目录
概述
机构位置
机构职责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