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水务局的主要职责是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水务(水利)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局长赵生魁。
地理位置
中国山西省太原市水西关南街1号
机构职能
主要职责为:
(一)负责保障全市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全市水利战略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编制全市水资源战略规划、省市确定的重要河湖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全市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市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全市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三)按规定制定全市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全市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安排意见,并组织指导实施。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核、审批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全市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四)指导全市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市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全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全市地下水开发利用、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全市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五)负责全市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全市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节约用水相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负责组织指导河湖长制工作。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全市重要河湖及河口、河岸滩涂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全市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七)指导监督全市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和跨县(市、区)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小水网建设及运行管理。组织指导水利工程验收有关工作。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
(八)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市水土保持规划并监游督实施,组织实施全市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市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九)指导农村水利水电工作。组织开展全市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实施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道及节水灌溉工作。指导全市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全市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十)指导全市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拟订全市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指导监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跨县(市、区)水事纠纷,指导全市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监督水利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组织实施全市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依法负责全市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
(十二)开展水利科技和外事工作。组织开展全市水利行业质量技术监督工作。拟订全市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水利信息化建设管理,组织水利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审查并监督实施,办理有关水利涉外事务。
(十三)负责日常水旱灾害防御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市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全市重要河湖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市水务局应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强化水利行业监督管理。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十六)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市水务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日常水旱灾害防治职责。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河湖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必要时,市水务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可以提请市应急管理局,以市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领导信息
赵生魁:太原市水务局局长
负责水务局全面工作和上级党委、政府、业务部门一系列水务事业改革、发展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实施及依法行政工作;负责全市水务事业改革、发展、提高工作思路、工作重点、工作目标的确定和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指导服务及督查工作,分包清徐县、娄烦县水务事业的发展和提高工作。
杜成元副局长
协助局长负责全市水资源管理、农业节水园区建设规划、计划的制定和工程的实施、管理;负责全市防汛抗旱和河道管理工作;负责水利水泥厂、水利综合开发总公司的改革、发展和提高工作;并分包晋源区水务事业的发展和提高工作。
张振发纪检组长
主管局系统纪检、监察和机关党委工作。协助局长分管局晋水处、打井队的工作,分管系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创建和党员干部的教育、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分管局系统“政务、企务、事务”公开;并分包尖草坪区水务事业的改革、发展和提高工作。
董国芬副局长
协助局长分管全市水土保持工作规划、计划和方案的制定、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工程项目的引进、具体实施和水土保持研究工作;分管《水土保持法》的贯彻实施工作;分管水保所、西山站和水土保持补偿费的收缴工作;分包杏花岭区、古交市水务事业的改革、发展和提高工作。
赵树林总工程师
协助局长分管农村灌区、灌站的管理、改造工作和水利勘测设计院、水科所的工作;根据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主持制定全市水务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五年计划;负责水务方面科技项目的研究、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工程项目中重大技术问题的解决和有关科研成果的审查上报工作,分包迎泽区水务事业的改革、发展和提高工作。
刘新平助理调研员
协助局长分管全市水务政策及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和实施工作,行风“双评”工作,扶贫工作,共青团、工会、妇联工作。分管办公室、法规处、太原市水源勘测队、水政支队、晋泉处、兰泉处,分包万柏林区水务事业的改革、发展、提高工作。
侯俊林副调研员
协助局长分管局渔业处、农水处、渔业事业单位、农村水利、晋阳湖、鱼种场、鱼饲料场和水工队的工作;分包小店区、阳曲县水务事业的改革、发展和提高工作;负责全市水产养殖业发展规划、计划和方案的制定、渔业振兴工程的具体实施和渔政执法工作。
机构设置
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对各处室工作进行综合协调,组织机关日常工作;承办机要保密、文秘档案、政务公开、宣传信息、治安保卫、重要会议组织及年度目标责任制事宜,并负责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建设及后勤行政工作。
政策法规处
负责国家和省、市有关水务(水利)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拟定有关水务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改革方案和法制建设规划;组织实施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协调监督水土保持和渔政执法工作;承办水事纠纷协调的有关工作;承办本局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工作和普法教育工作。
计划财务处
负责编制全市水利基本建设年度计划和水务发展指导性年度计划;负责编制上报全市水务行政事业经费的年度预算科目,并抓好资金的拨付与使用管理;负责编制下达全市水务专项资金年度计划,并对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管理;对按规定征收的费用进行统筹管理;组织水务系统财会人员的培训工作,并承办水利统计工作,指导全市水利综合经营工作。
农村水务处(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办公室)
研究提出全市农村水务发展战略和规划;组织拟定有关技术标准和管理制度;负责并指导全市农村的人畜饮水、节水灌溉、节约用水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负责农村水务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水利科技推广工作,对全市凿井队伍进行资质审定。
水土保持处(市水土保持监督总站)
负责全市水土保持工作,并按有关法律、法规协调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作;拟定水土保持工程措施规划并实施指导监督;组织实施全市水土保持国家级和省级重点治理区的工作和水土保持外资项目的引进及管理;组织水土流失的监测和水保治理方案的审定;对有关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执行实施监督;负责全市水土流失补偿费和治理费的征收。
规划管理处
负责拟定全市水务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组织重点水利科研和编制、审查全市重点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建议书和可研报告;负责全市重点水利工程的建设与管理、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组织具有控制性或跨县(市、区)重点工程建设的质量监督、建设监理和验收工作;负责制定和实施重点灌区及骨干工程的发展规划和更新改造计划;负责河道、湖泊、河岸滩涂和盐碱地的综合治理和开发利用。
水资源管理办公室(市节约用水办公室)
负责统一管理全市的水费源,拟定全市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和治理规划;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和水资源的优化配置;组织拟定全市和跨地区水长期供求计划、水量配置方案并监督实施;指导和监督全市节约用水工作,拟定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节约用水标准;组织全市国民经济、城市建设规划、重点建设项目水资源开发利用的论证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审批取水单位凿井申请、核定取水指标、发放取水许可证和征收水资源费;对饮水区、重点水源地及主要排污河道,进行水质监测和化验;发布全市水资源公报。
渔业处(市渔政监督办公室)
负责研究拟定全市水产渔业发展规划,实施渔政执法监督;组织协调水产渔业生产、科研、技术推广、流通经营管理工作;组织水产品检疫、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和珍贵水生动植物保护;负责审核、发放渔业许可证;征收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和水生动物资源保护费;负责全市水产养殖项目的申报和统计工作。
人事劳资处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社会保险和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定及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公务员及直属单位干部的管理、培训、考核、考察工作,指导水务系统职工队伍的教育建设工作。
机关党委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监察室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离退休人员管理处
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日常管理服务工作,并对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进行指导。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承担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市防汛抗旱工作,对主要河道和主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
下属机构
太原市河道管理站
太原市晋祠泉域水资源管理处
主要负责晋祠泉域内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保护工作。具体负责泉域内水资源的评价和规划;地下水开采量、水位、水质的监测;取水许可的审核和监督管理;水行政执法和征收水资源费。
太原市兰村泉域水资源管理处
实施取水许可、审批取水、动态监测、污染防治、水资源费征收,确保泉域水资源永续,造福太原人民。
太原市水利科学研究所
水资源调查、勘察、分析评价,水质分析、水环境影响评价、地质、水文地质及地质灾害,环境水文地质问题分析评价;农田水利工程勘测设计,农田节水灌溉等工程规划设计;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业企业水平衡测试分析等。
太原市水源勘测队
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区域水文地质及水源地勘测、分析、评价,小型水利水保工程规划,水土保持方案制定。
太原市水产养殖场
主要从事淡水养殖、技术推广、人才培训、渔用饲料等业务。
太原市鱼种场
主要从事水产品、苗种、成鱼、观赏鱼养殖、销售。
太原市虹鳟鱼场
水产养殖。
太原市鱼饲料厂
鱼饲料及鸡、鸭、猪、牛等饲料生产。
太原市水利勘探凿井队
从事水利地质调查与勘探、凿井、洗井、矿泉水开发,工程地质勘探、桩基工程、地基施工、水文地质工程等业务。
太原市水利建筑工程总队
水利工程施工、物业管理等多种经营。
太原市晋祠水利管理处
承担金胜、晋源、晋祠、姚村四个乡镇3万余亩农田灌溉及太原化工区部分生产和生活供水任务,晋祠大循环水工程管理维护。
太原水利综合开发总公司
开发供水,水利资源工程评价研究及供水技术咨询推广服务。
太原市水利水产技术推广服务站
为水利和渔业生产提供技术服务。
太原市水利水泥厂
生产“难老”牌425#、325#系列硅酸盐水泥。
太原市西山地区水土保持监督站
在西山地区进行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收取水土流失补偿费、治理费,对水土保持方案进行审批。
太原市水政监察支队
查处各类水事违法、违规案件,收取水资源费。
太原市地下水资源动态监测站
对太原市地下水资源进行监测、分析、评价等科研工作。
太原市水产品检疫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