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盆地经济理事会(Pacific Basin Economic Council—PBEC)由
澳大利亚、
新西兰、
美国、
加拿大和
日本五国
企业家发起,1967年5月在日本召开创立会议,宣告由
太平洋盆地
国家和地区的企业家组成的
论坛式非官方经济组织——太平洋盆地经济理事会(以下称PBEC)成立,1968年5月在澳大利亚
悉尼召开首次国际大会。
主张开放
市场,提倡减少
贸易与
投资壁垒、扩大贸易与投资,鼓励共同利益基础上的区域经济合作,就影响
亚太地区经济发展的主要问题为政府提出建议和意见,并与
世界贸易组织等国际组织合作,解决亚太地区乃至全球经济发展的问题,以加强太平洋盆地的经济关系,促进该地区经济和社会的进步。
PBEC的成员称为“成员委员会”(Member Committee),20个成员委员会(截至
1998年5月)分别来自下列国家和地区:
澳大利亚、
加拿大、
智利、
中国、
哥伦比亚、
斐济、中国
香港、
日本、印尼、
韩国、
马来西亚、
墨西哥、
厄瓜多尔、
新西兰、
秘鲁、
菲律宾、
俄罗斯、
中国台北、
泰国和
美国。每个成员委员会都由本国或地区的大企业组成。该组织代表着19个成员委员会的1500多家企业。
《国际大会报告书》(Executive Summary for IGM,是每年国际大会后发行的年度性报告)。 《国际新闻》(International News,季刊,是PBEC及其成员情况的新闻通讯)。
大会:该组织每年5月举行一次国际大会(International General Meeting一IGM ),简称大会或年会。大会的日期和地点至少三年前由指导委员会决定。大会主席应由国际主席或在国际主席缺席的情况下由副国际主席担任。在两者均缺席的情况下由指导委员会指定主席。 指导委员会会议:由国际主席召集或根据一半以上成员委员会的要求召开,指导委员会通常每年召开至少两次会议,而且至少有一次会议在10~11月期间举行,另一次一般在大会前夕。指导委员会是该组织的权力机构,其主席由国际主席担任。指导委员会指导PBEC总的政策方向,根据PBEC的目标,决定PBEC的活动和计划,审议和批准新成员。每次召开指导委员会会议之前,通常还根据需要召开下列会议:A.管理委员会会议(Management Committee Meetings),包括战略委员会会议、财务委员会会议、特别基金投资顾问委员会会议等。B.专业委员会会议(Special Committee Meetings),包括外国直接投资委员会会议、食品委员会会议等。C.理事会会议(Board of Directors Meeting)。 特别大会:国际主席或指导委员会可召集成员委员会选派的代表召开特别大会,讨论对PBEC和太平洋商业团体至关重要的特别题目。特别大会的日期、地点和议程由指导委员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