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
2022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等六部门印发的方案
2022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等六部门印发了新一轮《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提出了2025年和2035年目标。同时,《总体方案》坚持流域一盘棋思想,突出太湖流域治理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分区分类推进保护和治理,提出了五个方面主要任务。
发布背景
太湖是我国第三大淡水湖和长三角地区最重要的饮用水水源地。近年来,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取得明显成效,饮用水安全保障、污染防治、蓝藻防控、生态修复等重点任务扎实推进,入湖污染物总量大幅削减,水环境质量稳中有升,连续14年实现“两个确保”目标(确保饮用水安全、确保不发生大面积水质黑臭)。进入新发展阶段,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面临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
内容解读
《总体方案》明确,到2025年,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成效持续巩固,入河湖污染物大幅削减,滨湖湿地带逐步恢复,水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流域水资源配置格局持续优化,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总磷等主要污染物浓度总体下降,湖泊富营养化程度和蓝藻水华暴发强度得到基本控制。到2035年,太湖流域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基本实现入湖污染负荷与太湖水环境容量之间的动态平衡,城乡黑臭水体全面消除,饮用水安全得到全面保障。流域水生态环境实现根本好转,生态水位得到保障,河湖生态缓冲带加快恢复,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明显提升,与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的生产生活方式基本形成,率先实现流域水环境治理现代化。
《总体方案》提出的五个方面主要任务包括:一是大力推进污染防治,加强工业污染、城镇生活污染和面源污染治理,科学实施生态清淤,推进环太湖有机废弃物利用;二是加强重点区域生态保护修复,加强自然保护地、重要河湖湿地和湖滨缓冲带生态保护修复,增强水源涵养能力,推进生态绿廊建设;三是保障城乡供水安全,提升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优化完善流域水网体系,提高应急保障能力;四是推动流域高质量发展,引导产业合理布局,加快制造业绿色化改造;五是加强能力建设,强化科技创新引领,完善监测执法体系,强化流域共保联治,加快建立生态补偿机制。
现实意义
实施好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更好发挥太湖生态和社会效益,对于筑牢长三角地区生态建设基石、加快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具有重大意义。要激发活力,形成合力推进新时期太湖保护治理,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最新修订时间:2023-05-25 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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