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和春日游苑喜雨应诏》是中国唐朝
李乂的一首诗作,已收录于《全唐诗》中。本诗描写的是主人翁对初春季节与好友一起赏景饮酒的遇到春雨悠闲自得时光的感触。
李乂[唐](公元六四七年至七一四年)字尚真,(
旧唐书作本名尚真。此从新唐书)赵州房子人。生于唐太宗贞观二十一年,卒于玄宗开元二年,年六十八岁。少孤。年十二,工属文,与兄尚一,(官至清源尉,早卒)尚贞(官至博州刺史)俱以文章见称。举
进士,累调万年尉。长安三年,(公元七〇三年)擢监察御史,劾奏无避。景龙初,(公元七〇七年)迁中书舍人,修文馆学士。帝遣使
江南,发所在库赀以赎生。乂上疏谏,以为“与其拯物,不如忧民”。太平公主干政,欲引乂自附,乂深自拒绝。开元初,姚崇为紫薇令,荐为侍郎。未几,除刑部尚书。卒,谥曰贞。乂著有文集五卷,《两唐书志》又与兄尚一、尚贞同为一集,号为李氏花萼集,凡二十卷,并行于世。
1、跸[bì]1.
帝王出行时清道,禁止行人来往:警~。~路。2.泛指帝王出行的车驾: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