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旨前往广东查办海口事件传牌稿
林则徐创作的作品
《奉旨前往广东查办海口事件传牌稿》是林则徐所著作品,出自于《林则徐卷(中国近代思想家文库)》。
作品原文
为传知事:
照得本部堂奉旨驰驿前往广东查办海口事件,并无随带官员供事书吏,惟顶马一弁、跟丁六名、厨丁小夫共三名,俱系随身行走,并无前站后站之人。如有借名影射,立即拿究。所坐大轿一乘,自雇轿夫十二名;所带行李,自雇大车二辆、轿车一辆。其夫价轿价均已自行发给,足以敷其食用,不许在各驿站索取丝毫。该州县亦不必另雇轿夫迎接。至不通车路及应行水路之处,亦皆随地自雇夫船。本部堂系由外任出差,与部院大员稍异,且州县驿站之累,皆已备知,尤宜加意体恤。所有尖宿公馆,只用家常饭菜,不必备办整桌酒席,尤不得用燕窝烧烤,以节糜费。此非客气,切勿故违。至随身丁弁人夫,不许暗受分毫站规、门包等项。需索者即须扭禀,私送者定行特参。言出法随,各宜懔遵毋违。切切。须至传牌者。
【注】:以上为原文部分内容
出处收录
此文出自于《林则徐卷(中国近代思想家文库)》。
作者简介
林则徐(1785—1850),字元抚,又字少穆、石麟,福建侯官(今福州市)人。鸦片战争时期杰出的政治家、思想家和民族英雄。嘉庆九年(1804)举人,十六年进士。二十五年,外放浙江杭嘉湖道。道光二年(1822),简放江苏淮海道,升江苏按察使。四年,兼署江苏布政使。七年,任陕西按察使,署布政使。十至十一年,任湖北布政使、河南布政使、江宁布政使,升东河河道总督。十二至十六年,任江苏巡抚,署两江总督、两淮盐政。所至整顿秕政,关注民生,兴利除㢢,政绩卓著。十七至十八年,擢湖广总督,厉行禁烟。十九年,受命钦差大臣赴粤查办海口事件,缴毁英国走私鸦片。旋被命为两江总督。二十年,改任两广总督,反击英军挑衅,被诬革职。二十二至二十五年,流放伊犁。二十六年,署陕甘总督、陕西巡抚。二十七至二十九年,任云贵总督。三十年,退休家居,受命钦差大臣驰赴广西,行至广东潮州普宁逝世。谥号文忠。
最新修订时间:2023-11-25 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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