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后汉书·桓晔传》:“赐遣吏奉祠,因县发取祠具,晔拒不受。”
2. 宋代设宫观使、判官、都监、提举、提点、主管等职,以安置五品以上不能任事或年老退休的官员等。他们只领官俸而无职事。因宫观使等职原主
祭祀,故亦称奉祠。见《
宋史·职官志十》。
宋京师有玉清昭应宫、景灵宫、会灵观、祥源观等庙宇,在外亦有宫观,如杭州洞霄宫、毫州明道宫、华州云台观、建州武夷观等。诸宫观置使、副使、判官等,又有判举、提点、都监、管勾等名,统称宫观官,亦称祠禄宫,以宰相、执政、翰林学士等兼领。宋初,大臣年老不能任事者,亦常命为祠禄官,不理政事而予俸禄,以示优礼。神宗
熙宁(1068-1077)后,整顿吏治,凡疲老不任事者,皆使任祠禄官,王安石亦欲以此安置反对派,祠禄官人数渐增。因祠禄官主管祭祀,故充任祠禄官称奉祠,因故自请充任祠禄官,以处闲散之地称请祠,或称乞祠、丐祠。